往事不堪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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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那天真是乱哄哄的。如果可能,我才不会要这一大堆兄弟姊妹来凑热闹呢。一开始,我什么都看不到,因为我的眼睛要过好几天才能张开,不过还是可以感到他们的存在。想象跟一整队打美式足球的彪形大汉共进早餐的情况吧——为了抢夺唯一的一片吐司,大家无不使出浑身解数,奋力一搏。这么比喻,你该明白了吧。在一片喧闹之中,大伙儿无不为了口腹之欲,争先恐后,拚命把别人挤到一旁,哪管什么“国民生活须知”。当时年纪小,无法想象人生除了用餐时刻的碰撞、拥挤外,还会有什么问题。哎,我真是大错特错。

※※※

我们兄弟姊妹一共有13个之多,母亲胸前那可让我们吸吮乳汁的部位却明显不足。更大的问题是出在母亲身上。她先是为在谷仓后出现的父亲大吃一惊,后来看到我们这一大群更是惊煌失色。她一次顶多只能照顾6个,我们只好分批哺乳。她老是抱怨睡眠不足、长疹子,还得了产后忧郁症。回溯既往、对于这一切,我已不再惊讶。

近日,你大概听过不少什么:“独生子女的悲哀”。人人碟碟不休,带着关怀的语气说道,这样的小孩是多么寂寞啦、缺乏手足之情啦、父母太过关注啦、还有常常必须静默,孤单地进食等等。对我来说,这简直是天堂,百分之百的仙境!

如果这样,我就不必在饥饿难耐之时,和十来个手足打得你死我活,以争一口奶吃。这可真教人精疲力竭,对消化器官更是一大拆磨。大家族座谈只限于温驯的兔子。我想,大作家普鲁斯特一定会同意这一点。我那可怜、劳累的母亲应该也有同感,因为过了不久,在我们能够刚刚站立、对着这个世界眨眼时,她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那一刻,我记忆犹深;在一个死寂的夜里,我在半睡半醒之间,搜寻一点香甜的乳汁。突然发现,我用力吸吮的,不是母亲的乳头,而是小弟的耳朵,顿时睡意全消。我们俩都吓了一跳,后来有一段时间,他都斜眼看我。我很好奇,不知研究兄弟关系的专家对这种现象有何建议?无疑地,我们必得接受集体心理治疗,加上一回自我意识训练,受伤的那一方还得打一针高剂量的抗菌素。

你可以想见,那天晚上大家都没睡好。到了早上,饥肠辘辘,比较瘦弱的就开始嚎哭。

由于天性乐观,我猜亲爱的母亲一定是偷偷跑到谷仓后,和其他的伯叔阿姨相会,早餐前一定会赶回来,嘴角还有一抹得意的微笑。

怎知,连个影儿也没有。几个小时后,已是一片混乱,哭声不绝于耳,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开始担心最严重的后果——失去母爱的我,身旁围绕着一群小傻瓜,弟弟耳朵的味道还留在唇际,不能指望什么时候才能一饱口福。

这就是我初次体验到生命的黑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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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晓得接下来的几个礼拜是怎么过的。主人给我们一碗味道怪异而且谈得出奇的牛奶,还有一些不知搁了几餐的残羹剩饭(因此,直到今天,我还提不起对冷面条的兴趣)。不管怎么说,这些不但难吃,更不足以果腹。但是,看我弟姐妹吵得不可开交的样子,人家还当我们吃的是上等牛排呢。

每天,我都看到人们站在谷仓门口进行唇枪舌战。女主人穿的是毛绒绒的拖鞋。男主人脚下则是一双靴子。有些字句从我左耳进,右耳出,然而我才不在意他们那又臭又长的对话:“有太多张嘴要吃饭……花钱像流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好歹拿出个办法来嘛……都是你的错,谁叫你在满月的时候把她从谷仓放出来的……

我从未见过有人会为了区区几根陈年的鸡骨头和半条发霉的法国面包吵得面红耳赤。然而,主人对我们摆出一副“不吃就拉倒“的面孔,看来只好将就。

之后,这户人家陆陆续续来了些客人。那个穿着靴子的老伪君子开始用不一样的声调说话。他找来一些朋友来看我们,把我们捧成“传世之宝”。

“它们都是一流的猎犬。好几代都是冠军名犬哩。基因更是无懈可击。瞧那优美的头形,还有那肩骨的线条,多美啊!”

不用说,这一切都是他捏造的。我猜,他从来就没见过我的父亲,因此连我自己都不晓得老爸的长相。然而,他滔滔不绝地细数我们的血统记录和种系,上溯至路易十四的时代!

这副吹嘘的模样,恐怕连二手车的推销员见了也会自惭形秽。

他的朋友大抵都能看穿他的伎俩,不过还是有几个傻瓜上钩,因此我的兄弟婉妹就冒充纯种猎狗一一被人收养。从这件事可以得知:一个不知羞耻的骗子真能偷天换日。我牢牢地记住这一课,日后受用无穷。记得有一天,我在森林里碰到一群野猪,这招就派上用场。不过,那又是另一回中了。

你可能想知道,眼看着亲人接二连三地离我而去,我的感受如何呢?无依无靠?或许吧。孤独凄惨?那倒未必。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不久,我就了解到,少几张嘴讨食,吃饭的时候就舒服多了。或许,你会说我真是没心没肝,自私自利的家伙,然而一个空空如也的胃确实会改变一只狗的人生观。此外,我自认是捡垃圾的高手,因此有自信以后可以发挥“天赋”,一天好好地吃三餐,还有个地方可以避风遮雨。

然而,我又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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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穿靴子的那个人是主子,因此,我密切地注意他的一举一动。每次,这个可耻的骗子来到我的视线范围,我就摇头摆尾地巴结了。当年的技巧和今天相比,实在逊色多了,但还是死命地摇着尾巴,并发出快乐的尖声叫。

我有种错觉,以为自己小有所获;想象在他那讨人厌的相貌下,有一个亲切的灵魂,最后一定会对我伸出欢迎的双臂。哎,那人的内在比起外表要简单得多。或许,你听过有人描述人生:险恶、残酷,而且出奇地短。这些形容词套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此外,更令人愤恨的是他那双无法无天的靴子,从那时起,我对人类的脚便抱着深深的恐惧。

不过,有-天,他居然把我从谷仓中放出来,我想,终于时来运转。我希望至少可以出去溜达一下,或许认识一下四周的环境吧,并设法弄一顿吃的,好庆祝我来到这个人世,啊,这又是少不更事的错误。

他带我到一个“面目全非”的花园——里面长满了杂草,还有一些生锈的油罐和几个老旧的大轮胎。他用绳索打个活套,套在我头上,另一端系在一棵法国梧桐的树干上,然后后退几步,上下地打量我。你是否看过有人在肉铺里盯着羊肉和牛肉,不知选择哪一种?他的眼神就是如此,好像在算计什么。

我跳上跳下,耍把戏来讨好他,差点被绳结勒死了,最后只好作罢,颓坐在尘土中。我们大眼瞪小眼地瞧着对方。他舔着自己的胡须,我则发出一声声可怜的哀鸣。最后,他嘴里咕哦了几声,便走回屋内。我们这人狗之间的“神交”仅止于此。

※※※

整个夏天我都被绑起来,无聊得要死,而且三餐不继,只能从梧桐树荫得到一点儿抚慰。主人时常会过来,上下打量着我,若有所思似的,我想逃却没处躲。

我很爱叫,不然就没有什么事好做了,只能看看蚂蚁,这些忙碌的小东西常让我看得出神。瞧,他们目视前方,三只脚并肩齐步,四处奔走。听说,大城市也像这样——数以百万的人从一个洞钻到另一个洞,又钻回来。这真是一种奇怪的生活方式,不过有人就是过着这样的日子。

夜晚,我总蜷曲着身子在破轮胎里睡觉。有一天早上,醒来时发现空气的味道完全变了,充满着另一个季节的气味,轮胎的橡皮上还有着豆大的露珠——夏天已经结束了。

当时,我并不晓得秋天的来到意昧着人类的心中开始有-种欲望蠢蠢欲动,特别是在我身处的这个世界。人们成群结队,全副武装地冲到林子里,和画眉鸟、兔子、沙链鸟或是任何在灌木林里发出奇怪声响的东西作战,简直是草木皆兵。据说,这些人还曾相互彼此开枪。这是可以理解的——假如你追逐了-天的兔子却毫无所获,如何对老婆交代?不过,这又离题了。

说到那天,我从破轮胎中爬出,伸了个懒腰,吸了-口早晨的空气,等待另-个无聊的口子,看着那像个幽灵的躯体走出屋子。说来说去,就是那个穿靴子的老头儿。平常总是一件背心加上一件千疮百孔的长裤,这会儿却一身漂亮的迷彩装:-顶棕绿交错的帽子、行军夹克,一排子弹,肩膀一边挂着袋子,另-边扛着枪——哇塞,活像是圣经中神勇的猎人再度出现。

他-走近,我就闻到了那袋子的血臭昧。比起从前的大蒜、香烟和汗臭昧,这可是大有长进,我直觉一定有什么事。果然,他把我松绑,用靴子向我示意,跳上他那辆货车。对诸君而言,这可能不像是个美好的一天。不过,想想看吧,好几个月来只能在同一个地方打转转的我,这么-来,真是大喜过望,准备进行-场伟大的探险。毕竟,蚂蚁虽有趣,看久了也会生厌。

于是,我们出发了,车在平坦的马路上开了一会儿就驶上-条崎岖、颠簸的路,停下来之后,大猎人们下了车,但要我待在车内。我听到同类的叫声,于是把鼻子伸出车窗外。

在林子里的空地上已停了三四辆车。每一辆车里都有一条狗。大猎人和他的朋友昂首阔步,拍着彼此的背,称兄道弟,并较量随身携带的枪械弹药。

有人拿出一瓶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大家轮流喝了一口。另一个战士拿出一把大得可以剖杀鲸鱼的刀,把一条大香肠砍成数段。瞧,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好像不知多少天没见过食物似的。他们不是才吃过早餐吗?真奇怪。接着,又把那酒瓶子传来传去。

吠声渐弱,我想,我一定在打磕睡了。

突然间,感觉到有人在抓我的颈背,把我拉下车,而且命令我进林子去。其他的似乎已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反正跟着做准没错。我们低头在地上嗅啊嗅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似的。那些全副武装的猎人殿后,但是,他们这么大声喧哗,恐怕没有耳聋的都被吓走了,有一点脑筋的鸟类在我们这队人马到达之前,早就飞到安全如宪兵司令部的屋顶上栖息了

不过,我们永远无法解释兔子的行为。有一只狗突然停下来,那个姿势时常可在浪漫画派的作品中看到——头伸得长长的,颈部、脊椎和尾巴形成笔直的线条,前脚掌高高举起,好像踩到什么令人不悦的东西。这-刻仿佛冻结似的那么漫长。

不管怎样,我还是快步向前,探探究竟。一看,蹲在那灌木丛下的是只兔子,吓得屁滚尿流,全没了主意,不知要在地上打滚,装死,竖起白旗,还是要逃之夭夭?

后面整队人马为之兴高采烈,下达不少命令,我却当作耳边风。毕竟,这是我生命中的第一只兔子,非瞧个清楚不可。心中闪过一个念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于是向前一冲。那兔子显然知道我的如意算盘,从我的腿下狂奔而去——第三次世界大战就此爆发。

你知道,我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生平看到那么多只枪在我脑袋上面几寸之处挥来摆去,真教人害怕。这次,我所受到的震撼真是非同小可,于是连一句解释的话也没有,在本能的驱使下,逃得比那只兔子还快,以免被不长眼睛的子弹打到了。

事实上,我在想,或许在回到车子的路上,还可以逮到那只兔子呢。

我无法上车,只得趴在车底。就在我得以喘一口气,庆幸逃过死亡的魔掌之时,突然发现我不是独自一个。周边传来笑声,还有不堪入耳的三字经。那正是老骗子的咒骂声。大家都开怀大笑,唯独他沉着一张脸。

他大声吼叫,要我滚出来。不过,我想,最好先按兵不动,等他气消了再说。他开始朝车身猛踹,那些看热闹的人这下子更乐不可支了。他眼见这么做没用,于是趴下去,用枪托把我推出来。打开车门,一脚把我踢上车。

※※※

在回家的路上,气氛凝重。我知道自己没有猎狗的技术和灵巧。但是,这是我第一次出门啊,我怎晓得持猎的规则?然而,为了日后生活的和谐与平静,我还是主动表示歉意,但是主人的回应却是拳打脚踢和一连串的臭骂。

当然,那时我并不了解,因为我的缘故,他在同伴面前像个白痴(其实,他那些朋友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他们比较有幽默感)。我发现,人类都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只要自尊的镜子出现了条小缝,好几个小时都会板着一张脸。要不然,就把怒气出在最近的东西上——在这次的事件中,我就是那个倒楣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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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回到绳子的一端,好几天主人都懒得理我。我们各自盘算自己的立场;主人期待的是可以和他双双出击、追逐猎物的伙伴,而我最大的野心莫过于安份守己地待在家里,也许可承担一点简单的警卫任务,只要有个可以避风遮雨的地方就心满意足了。

你明白吗?我不是因为道德的原则而反对打猎,我认为一只此翘翘的兔子要比会到处乱窜的来得容易掌握,还有,我实在无法忍受枪声——我的耳朵实在太敏感了。

几天后,主人决定看看我是否真是“朽木不可雕也”,于是准备给我一点野外追猎的基本训练。他从屋里走出,挥舞着枪支,还有一切毛茸茸、无以名状的东西。我想,可能是他的破烂背心,再用一张兔皮捆在外面。

他把我松绑,将那一团东西放在我的鼻子下让我嗅嗅,咕哦地说着什么原野的气息,他忘了他在乱修那部车时,就是用这破背心来擦手的。柴油味道这么重,哪能让我感受到闻到猎物时的兴奋?但是,我还是尽量装出机警、敏捷的神情,之后,另一场闹剧又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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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那团东西丢到20公尺外的杂草丛里,然后双手下垂,做出阻挡我冲出去的手势。我才不想动呢,特别是有个会拿枪胡乱扫射的老疯子在身后,因此静待下一步的进展。这个蠢蛋还以为我表现出节制和追猎的技巧,斜眼看我,微笑着说:“好,”又加强语气:“好,这是个不错的开始。”

接下来呢?我们该等那件毛茸茸的破背心从杂草中跳出来投降、求饶?还是要偷偷地爬进去,把它逮个正着?在我们决定下一步的行动时,我躺下来了——这真是个错误的决定。主人这下子变得怒不可遏。

我不敢正眼看主人,因此不知道他居然举起枪只。一听到他扣动板机,我就死命地逃,在“砰”一声之前,躲进巨大的破轮胎里,头朝下,用脚掌蒙住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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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过一个完全失控的人吗?这种景象想必不太赏心悦目,特别是他一边朝你的方向挥动手中的枪,一边叽哩咕噜地破口大骂。

我想,我还是找个厚实的东西放在我俩中间比较妥当。我一跃,跳出轮胎,在他得以用绳子绑住我的脖子之前,躲到树干的后面。我们就绕着那棵梧桐树打转,他大肆咒骂,像个被魔鬼附身的人,我-面全速逃跑,一面向后看,并摆出悔悟的神情。这可真是高难度的动作,而且挺危险的。不过,他的枪法是最臭的,应该打不中。

要不是他的朋友突然来到,目睹这-幕,笑得眼泪直流,我们早就精疲力竭准备停战了。那人一点都不认为这是“生死之搏”,反而觉得我们在玩“绕圈转”的游戏。现在回想起来。日后我的住所-再变更,都要怪这种嘲弄。你可能也有这种了悟:有些人就是开不起玩笑,动不动就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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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情况急转直下。他把我逼到角落,用绳子的一端痛击我,然后一把抓起我来,丢到货车后面。在上车之前,他对我咆哮,并大声对老婆吼叫

(这可怜的女-人,不知得忍受多久这种折磨),

然后飞速前进,好像快来不及参加好友的葬礼一般。

我安稳地待在货车后头,沉思默想。我看得出,我们不是要去打猎,因为他没戴那顶可笑的帽子,也没拿那只可怕的枪。不过,想必这趟旅程也愉快不到哪里去。他整个头部和肩膀都很僵硬,怒气冲冲地,开起车来像不要命似的,而且乱按喇叭,车身东倒西歪,有如瘸了一条腿的醉汉。

我们一直向前疾驰,几乎一路爬坡而上,最后猛然停在路边。我准备好面对另-场考验。他下车,来到货车的后面,我就趁机溜到驾驶座上,以防他使出狠毒的招数。我们大眼瞪小眼:他从车厢门外看着我,我从前座望着他。

我想他又要对我嘶吼一番。怎料他从口袋掏出一条不算小的香肠,拿到我面前。我早该预料到这么一个卑鄙的老坏蛋不会突然宽大为怀的,但是我实在太饿了,因此大喜望外。我死命地盯着那根香肠。他慢慢地后退,我则跳出前座。摆出诌媚的姿势——前脚掌并拢、头高高抬起,口水更是已经汩汩地流了。

他点点头,咕哝了-声,把香肠放在我的鼻子正下方。我依稀记得那是猪肉口味,肥的部分恰到好处,而且香辣诱人。就在我倾身,想大咬-口时,他随即转身,把香肠丢到灌木丛里。

以前,他动不动就呻吟,抱怨浑身关节痛、这一掷倒是挺厉害的,可和铁饼选手比拟。

我想,你可能猜到结果如何了。我追逐那根香肠,心想,这就是我的猎物了,一头钻进小树丛中,不断地嗅啊嗅,希望找到一丝线索。我大概因为这种追逐的快感而忘我了,丝毫没注意到周遭的动静。当时,我可不是“蹑手蹑脚”的,简直把整个树林搞得天翻地覆。搜索了约莫十分钟,没有所获,于是我开始想找回一点方向感。我向后一看,天啊,什么都不见了!

身后荒凉一片。没有车,也没有人。主人一定趁我专心找寻“猎物”时,开溜了。

更惨的是——我连那根香肠也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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