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保罗·李·史坦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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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9年10月11日,星期六

  在陡峭的旧金山脚下停车可不是件容易的事。那个身材粗壮的男人把车开到路边,拉下手闸,锁上车门,喘着粗气爬上了山,搭乘一辆巴士来到了剧院区。

  他在邮政街与鲍尔街的交界口下车,在联合广场上驻足了一阵,注视着一排排淡黄色的计程车在古香古色的圣弗朗西斯大酒店门前掠过。这天晚上,他穿着一件蓝黑色的皮制大衣,这样可以抵挡从海湾吹来的刺骨寒风。

  穿过鲍尔街,他开始沿着基立街前行,最终来到了马森街。无数红色汽车尾灯在他身边熙攘流动,在一个街区之外的剧院区,一对对男女的黯淡身影融入炫目的灯火之中。现在是9点30分,看过了第一场《毛发》的观众正从基立剧院里蜂拥而出。在这家剧院的旁边是更为宏伟华丽的库林大剧院。这个身材粗壮的男人退回到哈罗德书报亭,在有红色条纹的遮阳篷下面站住了,凝望着一辆辆计程车汇聚在剧院门外,它们属于不同的计程车公司,包括鲁克瑟计程车,狄索托计程车,退伍兵计程车,城市计程车和黄色计程车。

  保罗·李·史坦恩的计程车正停在圣弗朗西斯大酒店门前的计程车停靠区里,这时一个电话打来,让他赶去第九大街。史坦恩将车驶入鲍尔街,没入车流之中,接着转入基立街。在他的计程车侧面可以看到“如有派遣,请拨无线电分机号626-2345”几个字。驾驶座位一侧的车门有一处凹陷,那是几天前的一次事故留下的。

  拥挤的路面迫使他放慢了车速,正当他的车缓缓前行,经过派恩克莱斯特餐馆时,一个身材粗壮的男人从一个有条纹的遮阳篷下走出来,把手放在计程车驾驶座一侧车门上的后视镜旁边,然后弯身向车内探进来。身后的光线衬托出他的轮廓,他剪着船员式的发型,发梢中透过的光突显出了他头部的线条。陌生人在计程车后座上坐下,说了一个地址,就在普西迪高地住宅区那里。史坦恩将这个地址录入“华盛顿街与枫叶街交界口”行程记录器中,接着打开了计价器。

  计程车沿基立街西行,到达凡内斯大街的拐角处,在那儿又向右转,顺着机动车道开到加州路,继而左转,十一个街区之后,史坦恩一个转弯,来到迪维沙德罗街,再向左转,车驶上华盛顿街,继续向西开去。在他们身后,夜的帷幕徐徐落下。

  华盛顿街上灯火通明,雾气弥漫。街两边排列着富丽堂皇的别墅,各家门前都有长长的阶梯和大片的金色或银色的铁丝网。当他们到达目的地——枫叶街与华盛顿街交界口时,计程车减速停下。这时,车后座上的那个乘客可以隐约望见他停在陡峭山崖下的车。他打算在计程车里把事情搞定后就奔下山去,然后开车消失在夜色中。

  突然,在车灯射出的光线中一个人影闪现出来,那是一个路人牵着一条狗。身材粗壮的男人倾身向前,对司机说:“再开过去一个街区。”

  一丝微风吹过,从附近某个房子里传出了风编钟的乐声。到了华盛顿与彻立街的叉路口时,史坦恩将车停在两棵树之间,直对着华盛顿街3898号楼。

  突然,身材粗壮的陌生人把一支枪的枪口紧紧贴在史坦恩右耳前方的脸颊上,左臂绕过史坦恩的颈部,勒住了他的喉咙。史坦恩竭尽全力想要抬起左手去接近右肩,但却是徒然。袭击者稳稳地扣动扳机,开了火。

  几乎没有任何声响。在皮肤和枪口接触点出现了一片图章般的印迹,冲击波扩散到身体组织内。未燃烧的火药颗粒从枪尾喷散出来,撒落在袭击者的手套上。子弹在头骨上穿出了一个圆锥形的孔洞,接着,以每秒一千多英尺的速度扭转盘旋着在体内前行,熔化的金属颗粒四散开来,史坦恩的头颅已支离破碎。那颗有铜覆膜的铅弹碎裂成四块,水平向左穿行,到达左颧弓的中央,最终驻留在左侧颞肌里。

  就在那一瞬,枪管和滑套在后坐力的作用下一起向后运动。枪管停下来后,滑套继续回退,接着扳开击锤,撞击机匣,于是弹壳被捕获继而抛出枪外,落在了计程车的地板上。滑套又向前弹去,同时从双排弹匣中取出下一颗子弹,将它顶入膛室,然后与枪管再度闭锁。此时,枪又处于待发状态。

  凶手猛地撞开后门,又从右侧前门进到车里。他抓住史坦恩的头,置于自己双腿之上,同时掏出了史坦恩的钱包,并从他的衬衫上扯下了一块布。

  晚上9点55分,在街对面那幢楼二层的一个房间里,一个14岁的女孩向窗外张望着,此时,房间里正进行着一个派对。她倚着窗户,双手遮在额前以挡住光线,凝视着窗外雾气氤氲的街道。忽然,她把她16岁的哥哥和一个弟弟叫到了窗前。他们当时距离那辆计程车大概50英尺远,视线之内没有任何障碍物。

  一个身材粗壮的男人把计程车司机的头抱在腿上,似乎在与对方撕扯着,或者在对方身上寻找着某个东西。接着,他从司机身体上方朝驾驶座位一侧探过身去,好像在擦拭着车体内部。

  那个男人似乎对司机做了些什么,但那几个挤在窗前观望的孩子却辨识不出。计程车前排的乘客座车门敞开着,最后,那个粗壮的男人从车里走了出来。

  他手中攥着一块破布或者毛巾之类的东西,绕着车身走了几步,然后开始擦拭驾驶座车门,门把手,车外的后视镜以及左侧的乘客座车门。他打开了驾驶座车门,探身进去,又在仪表板的周围擦拭了一遍。为了站稳些,他将右手撑在前后车窗之间的窗棱上,左手仍旧握着那块布。在那之后,他关上车门,离开了那辆车。

  当他紧挨着一个邮筒拐过街角后,他的身影在孩子们的视线中消失了。他沿彻立街向北面的普西迪地区走去,却没有奔跑。

  当这一切发生时,孩子们已经联系到了警讯中心。9点58分,接线员接到了他们的报案电话,他能听得出,报案人心情十分焦虑。他边在卡片上填写报案人所在的地址边问道:“犯罪正在进行么?”

  “是的。”

  他得到了凶犯的外观描述,但却犯了一个难以置信的严重错误:袭击者竟然被记成了一个成年黑人男子。一个黑人。

  “他大概是朝哪个方向去的?有武器么?”

  接线员粗略记下了报案人的回答。记录卡片随即转交到了调度员那里,他俯身查看有照明装置的面板,上面是一张复杂的旧金山街区图。随后,他向所有的警务小组、警车和巡逻车发出了全境通告。

  “这是紧急通告。”他补充说。

  彻立街和华盛顿街附近的一个警务巡逻队驱车开往现场,在10点钟时到达杰克逊街与彻立街交界口,这时他们看到一个身材粗壮的男人正在雾霭中向普西迪方向“步履沉重地前行”。

  当时,由巡警唐纳德·福柯和埃里克·泽尔姆斯组成的无线电通讯组正在寻找那个“黑人”。他们喊来了这个路过的陌生人,问他在前一分钟左右的时间里是否发现了什么异常情况。那个身材粗壮的男人大声说,他看见一个人边挥舞着枪边沿华盛顿街向东边跑去了。听到这里,巡逻车便开足了马力,朝那个方向驶去。

  倘若这个无线电通讯组及时拦住陌生人的去路,他们就可能会发现他身上曾与史坦恩头部接触的地方已经被鲜血浸染。血迹隐藏在他深色的外衣下,街边浓重的树影更使这一切模糊难辨。那些巡警受了错误信息的误导,根本不会对一个白人男子有任何怀疑。假使巡警们为了问几个问题而把陌生人叫到他们的车旁,那么两人很可能会当场毙命,毕竟他们不会料到有一支枪正握在凶手的右手中。虽然那位高级巡警当时清楚地看到了陌生人的左脸,但直到许久之后两个警察才意识到,与他们说话的正是杀死史坦恩的凶手。他们也曾低声细语,考虑着要不要把这个陌生人抓起来。就是从那时起,这个身材粗壮的男人开始几乎病态地与旧金山警方纠缠不休。

  粗壮的男人停下脚步,在夜晚的冷风中伫立了一阵。他没有快步返回停车地,而是径直朝普西迪方向走去,冲进朱利尤斯·卡恩运动场里。他倚着一片石墙蹲伏下去,稍息片刻后,便继续向南走,回到他的车里。

  10点55分时,警官阿曼德·派利塞蒂和弗兰克·佩达在接到警报后到达现场,同时到达的还有凶杀案调查员瓦尔特·克拉克。接到警报时,克拉克正在回家的路上,他的家就在附近。这两辆车都在计程车后面停了下来。他们从车里冲出来,发现保罗·史坦恩头部中弹,上身卧倒在乘客座位上,头抵着计程车底板。

  当克拉克打开车门时,司机的左手垂落到车外,手掌向上,几乎触地。袭击者似乎对他的手表并不感兴趣,警探看了一眼死者腕上的黑色表带。是一块天美时手表。凶手也留下了史坦恩的戒指。

  计价器还开着,计程车的钥匙却没了踪影。

  警官们叫来了救护车,并发送了一条更正过的信息:凶手应是一名成年白人男子。这是从那几个少年口中得知的。不一会儿,其他警务小组都在案发现场汇合了。

  82号救护车在10点10分抵达事发地,医务人员宣布史坦恩当场死亡。克拉克叫来了所有可调用的警犬队,还有一辆配有聚光灯的火警车,以照亮整个现场。接着,他将此事通知了旧金山验尸官。由于克拉克一接到无线电警讯就即刻采取了行动,因此,在两名来自里士满警察局的警官的帮助下,他完好地保存了犯罪现场。

  10点20分时,正在值班的凶杀案调查组接到了电话通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该组成员将负责此案的侦破,直至一切水落石出。

  凶杀案调查员戴夫·托奇已然身心俱疲。他8点钟一回到家,就倒在了床上。10点半时,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托奇接起了电话,是值夜班的警方接线员从布莱恩特街上的法院四层办公室打来的。

  “戴夫,”接线员说,“黄色计程车公司的一名司机遭到枪击,可能是抢劫,或许也被刺伤。”

  “在哪儿?”托奇叹息着,低声问道。

  “在华盛顿街。枫叶街和彻立街之间的位置,较靠近彻立街。”

  “见鬼,又发生了什么事?”托奇心想。自10月7日以来,这是他接手的第四起谋杀案了。那晚在回家之前,他还在处理一个袭击致死的案件。“我的上帝,四天之内,四起凶杀案!”

  警探找出他常用的划有黄线的便签簿,在上面记下了日期,收到电话通知的精确时间,以及那位接线员的名字。

  托奇打电话给他的搭档比尔·阿姆斯特朗,说自己会在10分钟之内开车去接他。之后,托奇又仔细斟酌了一下。他拨通了接线中心的电话。“星期六的晚上会有很多人在那个地点往来经过,要尽最大可能保护好现场。让他们尽量使人群远离那辆计程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让任何人触碰那辆车。”

  托奇给犯罪调查实验室打了个电话,然后步履蹒跚地晃进狭小的卫生间。他用手梳理了一下黑色的卷发,刷了牙,麻利地穿上了深褐色的休闲裤,套上他那件柔软的暇步士休闲T恤,深色短袜,灯芯绒夹克,以及一件风雨衣。外面很冷,他常常一出门就是两天。这些警探们共分为八组,每组两人,各组轮流工作。“随时待命小组”要接手在他们的工作周里发生的凶杀案件,并且在接下来的七周内将这些案件继续调查下去。

  托奇冲了一杯温热的福杰仕速溶咖啡,一饮而尽。接着抓起他随身带的文件夹,与妻子卡罗尔亲吻告别。无论是早是晚,丈夫总会在接到紧急通知后就匆忙离开,对于这种事情卡罗尔早已习惯了。

  托奇将家中的那辆红色双门的伯格瓦德车发动起来,退出车库。几分钟之后,他远远望见他的搭档站在街角上,身着黑色高翻领羊毛衫和黑色风衣。阿姆斯特朗坐进了车里。在去往犯罪现场的路上,托奇通知军警协助搜寻凶犯。11点10分,两名警探到达了出事地点,只见这里一片骚动。与此同时,军警也赶来了,而三分钟之前,验?官就已抵达现场。

  红色车灯,闪烁着的蓝色警灯,强弧光灯,刺眼的黄色照明灯:华盛顿大街明亮燥热,形同白昼。现场已经聚集了几百人。警探们把车停在与计程车相对的路边,恰好在开派对的那个房间的窗户之下。托奇很满意地看到,按照他的指令,计程车已被严密封锁了。然而尽管要将现场与凑热闹的人群隔离开来,托奇和阿姆斯特朗也不得不慎之又慎,既不能错失任何重要的证人,又不能无意间让自己的手脚破坏了现场。

  一个巡警向他们描述了有关此案的一些细节。在阿姆斯特朗和托奇看来,这不过是每周在旧金山发生的许多起计程车抢劫案中的一个而已,只是劫犯的手法太过笨拙,未能达到目的,从而导致了可怕的后果。

  搭档两人认为,此案应出自一个毫无经验的凶犯之手:现场血迹斑斑,而且作案人很可能是白费力气,几无所获。从车里的行程记录单上可以推测出,史坦恩身上最多仅有20到25美元。凶手拿走了他的钱包。

  托奇在他黄色的记录本上详述了尸体的状态以及周边情况。凶手未能注意到,史坦恩身上有七把钥匙,一个戒指,一本支票簿,还有一些文件:汽车及机动车登记证。尸体的衣兜里还揣有4美元12美分的零钱。

  计程车里血流成河。

  当托奇在车周围搜寻线索的时候,阿姆斯特朗记录下了每一个目击者的名字和住址。

  托奇俯下身,仔细检查尸体,记下了种种情况,比如死者衣物上的每一处破损和撕痕,血迹是否已经干涸,或者在视线范围内能否看到武器。在车座上,仪表板上,甚至是计价器上,湿漉漉的血迹仍旧泛着微光。在驾驶座位周围的每一个角落和缝隙中都隐约粘黏着血痕。“史坦恩大量出血。”托奇写道。

  与此同时,阿姆斯特朗命令身着制服的警员们在附近的居民中反复核查,看是否有人曾见到或听到了什么。两位警探即使不在一起,也十分清楚对方在做的事情,因而他们的工作从不会重叠。通常,一个人会选择留在尸体旁边,正如当晚托奇所做的那样。托奇深信,为解开案件谜团而需明了的一切问题都可以在尸体上找到答案。

  在一张空白的纸上,警探熟练自如地绘制出了现场的草图,标明了计程车和周围建筑物的位置以及尸体与它们的关系。因为即使从各个可能的角度拍摄,照片都会多少有些失真,不能精确地反映尸体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所以他用钢卷尺作了精确的测量,并将所得数据标示在草图上。

  当验尸处的工作人员将尸体从计程车里抬出时,史坦恩的那张浸满鲜血的旧金山街区导图被一并带了出来,落在了地上。他们把尸体置于一个深绿色和黑色相间的塑料装尸袋中,拉上了长长的拉链,接着又抬到了担架上。刚才在史坦恩身下藏着一些东西现在露了出来,于是他们又将照相机对准了这一小块地方。

  托奇弯腰向前看去。

  没错,它就在那儿。在座椅之下,在靠近计程车中心位置的地方,一颗9毫米的铜弹壳正泛着金属的光泽。在前排乘客座靠背的一角,有三条印记,可能是沾染了鲜血的三根手指留在上面的血痕。既然史坦恩手掌朝上倒在了乘客座位上,那么这三条指印很可能就是凶手留下的。

  在仪表板下面,托奇找到了一副黯淡无光的黑色皮手套,上面沾满了鲜血,但对于男人的手而言却又太小了。后来他查出,这副手套是那天早些时候一个女乘客遗落在计程车里的。

  11点半时,犯罪调查实验室作出了反应,来自圣拉斐尔市的鲍伯·达吉斯和来自帕塞菲卡的比尔·柯金达尔来到了现场。他们是警局里最出色的两名实验人员,都是指纹专家。达吉斯和柯金达尔在计程车内仔细地搜寻着凶犯可能留下的任何潜在指纹。

  当一个人的手接触到头发或面部等油脂分泌较旺盛的部位时,沾在手掌或手指上的油脂会将指纹转移到物体表面,从而形成潜在指纹。手上分泌的汗液不足以在物体表面留下显现的指纹印记。除非手部曾接触过油脂或灰尘,否则留下的指印是无法用肉眼看到的,必须在物体表面刷上一层灰色或黑色的粉末,才可使之显现,随后便可以用透明胶带提取显现的指纹,并将其敷在一张3×5英寸的纸板上,纸板的背景色要与指纹形成反差。

  指纹专家们标记出了潜在指纹的分布点,测量了在车顶部与车底板上所发现的指印之间的距离,并让照片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对整个区域进行了拍摄。之后,根据车上的行程记录器,所有可能在那天乘坐过该计程车的人都需要被找到,提供他们的指纹,与经实验室处理得到的任何清晰的指纹进行对比。从车内提取的指纹中,大部分都是不完整的,抑或有多层重叠。同时还需要采集史坦恩的指纹,不过在黄色计程车公司的档案中应该能够找到。警方需要仔细检查受害者的双手,以寻找任何切口、瘀伤或被扯裂的指甲,同时还要检查受害者的头部。

  托奇注意到,在史坦恩的左手上有两条长长的深色印记。或许在面对枪口时,他伸出了手来保护自己。

  接下来,两名实验人员发现了本案中最重要的一条线索:几处右手的血手印。这条线索以及发现该手印的位置将自始至终都作为保密信息,不为外界所知。

  经验尸官批准,受害者尸体转移到了停尸房,代理治安长官舒尔兹和金德里德负责保管尸体。

  那几个少年目击者对凶犯外貌的描述极为模糊,托奇和阿姆斯特朗于是决定扩大搜寻范围。“对整个地区进行彻底搜查!”托奇命令道,“寻找任何一个符合下述相貌特征的人:深色夹克,船员式发型,大块头,身材粗壮,结实……”

  警犬队开始在周边街区搜寻,看有没有人藏匿在房屋入口处,车道上或者树荫下。

  托奇和阿姆斯特朗费了很大力气寻找其他的弹壳或弹孔,但最终一无所获。在为搜寻到的子弹作标记时,需要十二万分的谨慎,这样才不会破坏子弹被发现时的状态。任何被找到的废弃弹头都要由警官在弹尖上留下特殊标记,而决不能在弹头两侧作记号,这样才能保证弹道痕迹不会被破坏。从可向法庭提交的证据被发现那一刻起,对它的保管就时刻处于追踪之下,因而一系列的合法证据都可以得到妥善保存。而犯罪调查实验室则需要对致命弹头,致命弹壳以及受害者身上任何有火药灼伤痕迹的衣物进行研究,如果可能的话,也要对致命凶器本身进行研究。

  普西迪军事基地当时是第六军团的驻扎地,位于彻立街与华盛顿街北面,一个半街区以外。这个基地全天候开放,几乎没有任何保安措施或设限区域。警探们从附近居民那里得知,有人当晚曾看到一个粗壮敦实的身影从朱利尤斯·卡恩运动场上猛冲而过,继而钻进了普西迪基地浓密的灌木丛中。在托奇的指挥下,从火警部门借来的高强度的探照灯被移入那个区域,以照亮整片场地。巡警们开始一棵树又一棵树,一个灌木丛又一个灌木丛地搜查。探照灯的光线穿透了夜晚的天空,从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呼唤声。

  他们一心希望,那个追捕目标就在前方不远处的灌木丛中狂奔,试图将自己隐藏在普西迪基地那片广袤的绿地里。他们一心希望,就在前方不远处,杀害保罗·史坦恩的凶手正悄无声息地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束手就擒。

  由当地最优秀的七只搜寻犬组成的警犬巡逻队,齐集在普西迪基地的前门入?处,继而分别部署在不同的方向。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这些警犬一直迅速而果敢地行动着,在高墙内的浓密灌木丛中嗅着气味。

  阿姆斯特朗和托奇考虑到了种种可能性:凶手会不会在迅速穿过了幽暗的树林后,从普西迪基地面对理查德森大街的出口逃脱,接着跑上101高速公路,途经福特加油站,到达金门桥,最后隐入了马林郡?他会不会在横穿朱利尤斯·卡恩运动场之后,快步向南走,回到了杰克逊大街?

  在与史坦恩的雇主,黄色计程车公司的老板雷罗伊·史威特通过电话后,警方了解到,这个司机在晚上9点45分时接到了派给他的最后一个任务,目的地是第九大街500号。因为他迟迟未到,这份活儿便交给了另一辆计程车去做。史坦恩被发现时,车里的计价器还开着,时间显示为晚上10点46分,车费累计6.25美元。这些情况说明,史坦恩在前往第九大街的途中又接了一名乘客,而这名乘客正是杀害他的凶手。

  依照计价器的读数所对应的距离原路返回,便可大致确定凶手招呼这辆车停下的地点。在1969年,这个城市的车费是全美最贵的。比如一段两英里的路程,史坦恩应向乘客收取1.35美元的车费。

  “首先要弄清的是,凶犯是怎样到达剧院区的呢?他有没有回到自己的车里?现在他的车是不是正停在市中心的停车场和车库区?”托奇寻思着。

  凌晨1点时,史坦恩的计程车被一路拖送到了法院,后面跟着达吉斯和柯金达尔的车。

  2点钟,警方放弃了搜捕行动。阿姆斯特朗和托奇离开了现场。

  而一个杀手则从容地在这片繁华而典雅的街区中大步穿行而过,最后消失在了雾霭之中。

  1969年10月12日,星期日

  整整一晚,直到第二天清晨,收音机都在不停地播放着警方对案犯的外貌描述。此时,军警在普西迪地区的搜捕行动也已终止。

  警方将史坦恩的死讯电话通知了他的妻子克劳迪亚。10分钟以后,也就是1点30分时,达吉斯和柯金达尔在法院的扣押室内开始对史坦恩的车进行搜查。这是黄色计程车公司的912号计程车,加州执照Y17413。他们全面检查了这辆车,以寻找弹壳,弹头,弹孔或任何其它线索。

  那天上午,刚过9点半,对史坦恩尸体的解剖便开始了。

  那间乳白色的,冰冷的法医科解剖室位于法院楼后,从这里再上三层楼就到了托奇的办公室。储存室里的尸体都置于抽屉式斜面金属解剖台上,每个抽屉都像长途汽车的存物柜一样,外面标示着号码。解剖室里的温度保持在华氏60度,在它旁边是华氏38度的不锈钢尸体冷藏柜。凄冷的荧光灯驱散了所有阴影。病理师们穿着绿色的手术袍,戴着厚重的胶皮手套,衣服袖口向上卷起。通常情况下,主验尸官将亲自对尸体进行观察或解剖。一份验尸报告的内容至少要包括死者年龄、性别、种族、体格以及显著的外貌特征。种种死亡迹象,比如尸僵、尸冷、尸斑、腐烂等,也要记录下来。除了对头部和躯干的外部检查,还需要仔细观察尸体内部器官的状况,包括对胃内容物、颈部、脊髓、颅内、主动脉以及心脏的检查。最后要将一个一端穿绳的红色吕宋纸标签系在尸体右脚大拇趾上。

  在清除血迹和污渍之前,要在病理师的指导下对未褪去衣物的尸体近距离拍照。从伤口处提取的任何材料都要保留下来以进行粉状微粒检验。为了排除其他任何可能的死因,即使尸体上的洞孔不是盲管创,整个验尸过程都需要进行一遍。所谓“盲管创”是指一个物体进入体内后未脱离人体,如果物体在进入之后又脱离了人体,则称之为“穿通创”。

  验尸官检查了史坦恩头部的枪伤。伤口呈锯齿状或星状,火药与烟灰在头皮与颅骨之间形成了一个气囊腔,在极度高温的灼烧下已经变黑。烧焦的痕迹从伤口四周向中心汇聚。在枪火和气态物质的作用下,一些粉状颗粒深嵌入锯齿形伤口周边的皮肤中,仿佛纹身图案一般。史坦恩太阳穴上的烟熏痕迹以及成焦炭状的伤口都表明,开枪时枪口曾紧密接触受害者头部。以此种方式射击,子弹的射出口会比射入口小得多,而在非紧密接触射击情况下,情形正好相反。在计程车司机一案中,子弹没有脱离人体,而是留在了史坦恩体内。

  尸斑,即在尸体上最低部位出现的紫色斑点,大概在死亡两个小时之后产生。由尸斑可以大致推断出死亡的时间。史坦恩头部、颈部、下颌及眼睑周围的肌肉已经僵硬,这是尸僵产生的最初表现。两到三天之后,硬化现象会开始消失。

  在解剖进行的同时,那几名少年目击证人也接受了警方的询问,根据他们的描述,一位人像合成专家将制作一张凶手外貌的合成素描像。他拿出了他的乌木铅笔,橡皮擦和16镑重的斯特拉兹摩尔绘图板。

  汤姆·马克里斯是整个加州最优秀的警方人像合成专家。有一次,他告诉我说:“你必须要让目击证人充分相信自己,相信自己对事件细节的记忆力是无穷的。在整个过程中,你要引导他,同时感受他的内心,他的思维活动,他的发散而无约束的想象。”同样,那名人像合成专家的工作也离不开他的感受与直觉。跟大部分同行一样,他收集了一个图库,都是不同脸型,发型的人物照片。目击证人需浏览一遍这些照片,直到他们找到与嫌疑犯相似的面孔。接着人像合成专家以此为基础,画出凶手面部的全貌,因为那些面部照片就是以这种方式拍摄下来的,这样才能便于将素描像与诸多照片加以对比。但在凶杀案中,要得到精准的凶手外貌描述通常是最困难的,因为目击者当时的注意力很可能都集中在了凶器上面。

  “他身材粗壮,”少年目击者称,“看上去有5英尺8英寸高,穿一件深海军蓝色或是黑色的皮制大衣,深色长裤。”

  “他的脸型呢?”专家问,“三角型?圆型?还是方型?和这些中的哪一个接近?”

  半个小时之后,专家将尚未完成的合成素描像给那些孩子看了看,并说在他作画的时候他们可以从一旁看着,这样可以协助他改正或确定人像的细节。

  “前额是什么样的?眼睛?鼻子?耳廓大不大?头发什么颜色?长发还是短发?

  “有没有注意到他的脸上是否有伤疤?我画的这个鼻子像么?这样更好些?好的。还需要改一下哪个部位呢?两眼之间的距离是这样么?要不要再远些?看上去与他的年龄相符么?”

  根据几个少年的描述,凶手应是一名白人男子,有略带红色或金色的海员式短发,年龄在25到30岁之间,戴着眼镜。

  阿姆斯特朗和托奇决定发出87-69号公告,将完成的合成素描像公之于众。这个城市里的每一家计程车公司都收到了一份。警探们想要提醒计程车司机们注意,一系列针对司机的凶杀案很可能就要威胁到他们的人身安全。每个公司都收到了一百份通缉令,详述了该凶手的作案方法:

  嫌疑犯在晚9点半时于市中心地段搭乘计程车并坐在前排乘客座位上。

  他让司机前往华盛顿街或劳力尔地区,或者是金门公园或普西迪基地的周边地区。到达目的地后,嫌疑犯举枪胁迫司机继续开车,直至进入公园内或到达公园附近某处,嫌疑犯继而实施抢劫。

  在一起案件中,受害者被近距离射中头部。

  凶器为一支9毫米自动手枪。

  按照阿姆斯特朗和托奇的要求,任何一位司机如见过与人像相似的可疑人物,应立即与他们取得联系。两位警探并不知道,事实上他们还可以找到其他的证人:那两个曾与凶手打过照面并被其引入荒谬的追捕之路的无线电通讯组警员。

  在这个时候,打扮花哨,柔声细语的戴夫·托奇大概是警局里最活跃的精英分子了,作为一名凶杀案调查员,他被称为整个城市的“超级警探”。

  这个警探总是穿得光鲜亮丽,时尚有型,即便在工作时,也身着短袖丝织衬衫和灯芯绒夹克,脚蹬深棕色短靴,腰间露出黄铜色的皮带搭扣,还有那永不离身的蝴蝶领结。托奇左肩上的挂肩枪套造型很别致,上下反转过来,便于拔取枪支,上面有竖直向下排列的七个再充填式弹药筒,还有一副手铐。他的配枪是.38口径的眼镜蛇手枪,是固定式枪身的.38特制系列六种改良型手枪之一,铝合金制成,有外摆式弹筒。这是一把双动/单动模式的转轮手枪,重量仅为1磅多,全长7英寸。史蒂夫·麦奎因在1968年拍摄了一部以旧金山为背景的电影《警网铁金刚》,在影片开拍之前,他曾与托奇见过一面。麦奎因仿制了托奇的这个独特枪套,并且以这名出生于意大利马利纳的警探为原型塑造了影片中的人物。

  托奇身材结实,肌肉发达,有一双黑色的眼睛,厚实上翘的嘴唇,凹陷的脸颊,但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一头浓密的黑色卷发。多年以来,他尽可能不把因案件而生的烦心事带到家里,然而,当案情扑朔迷离,侦破工作毫无头绪时,他便会心神不宁,索性开车在高速公路上无目的地游荡,或是在午夜时分徘徊在他所居住的“日落”住宅区里。

  有时,在劳累困顿了一天之后,托奇回到家中,见到卡罗尔和他们的三个不到十岁的孩子后,便懒洋洋地躺进那把棕色的皮制安乐椅中,播放一张“大乐队”的唱片,通常是“阿蒂·肖精选集”,再倒上一杯曼哈顿酒,悠闲自得地随着旋律哼唱,就像当年他在伽利略高中读书和在加利福尼亚街做酒吧招待时一样。他还曾以为自己会干音乐这一行呢。

  但结果,他却成了一名警察。

  托奇的搭档比尔·阿姆斯特朗年纪稍长,高个子,相貌英俊,会让人联想到早先热播的佩里·梅森电视节目中的保罗·德雷克。这个四十岁的警探棱角分明,下颌宽厚,头顶披覆着银色的卷发,有时会戴一副眼镜。他的颇具品味的工作装及银色短发恰好与一头黑发,瘦小精干的托奇形成对比。阿姆斯特朗有三个女儿,和托奇一样,他也尽量不让家人受到自己工作压力的影响。

  可近来,他们却很难坚持这一原则了。

  法医科的人将史坦恩身上沾满血迹的衣物取下,在每一件上都加了标签,接着把它们放在烘干灯下面。当这些衣物彻底干燥之后,便被摊开放着,彼此之间用黄油纸隔开,以免混杂。所有衣物都列在一张清单上,转交给负责保管死者随身物品的工作人员,这样它们可以得到妥善保管,以用于实验室研究。在案件告破之前,任何一件衣物都不可以被处理掉。在死者衣袋中找到的物品也分类存放起来。

  尸体被放在解剖台上,验尸官一边检查尸体,一边口述观察到的现象。尸体被放置在斜面金属解剖台上半部有光栅的台面上。在台脚处有一个倾斜的浅水池,水管在光栅下方延伸,有水持续不断地从管中流过。尸体的双臂置于台面两侧,一段圆木抵在肩胛骨下面,从而使胸部抬高,头部自然后仰。从天花板上悬下来一个麦克风,录下了验尸官口述的每一个字,包括对所有伤口状态及位置的精确描述。

  验尸官对法医约翰·李口述到:

  死者生前是发育及营养状态良好的白人青年男子,外观与所述年龄相符。头部形状匀称,黑发,发量较少,在太阳穴处更为稀疏。

  在头部右侧,有一处明显的,边缘呈锯齿形的,不规则形状的大面积子弹射入伤,此伤口处于右耳上方及前方的连带部位,伤口尺寸纵向为4厘米,横向为2厘米。

  创道内有延伸2厘米的组织发生了黑色改变。用探针检测得知,射入子弹水平向左穿透颅内组织,到达左颧弓的中央。死者面部有大量血迹。

  死者的伤口组织被取下,在显微镜下观察以寻找火药残留。验尸官在一张事先印好的男性人体解剖示意图(前/后面)上作着标记。

  在解剖时,需要Y形切开胸腹部,将胸腔的一块三角形胸骨取出。在检查过咽喉和颈部之后,验尸官会取出心脏和肺,并将主动脉扎紧。接着检查心脏,并将其置于一块黑色的切割板上切割下小块以便研究。随后,将肾脏,胰腺,肝脾及肠胃组织从腹腔取出。还要抽取血样,鉴定血型。最后盆骨及生殖器也要检查一遍。

  验尸官用注射甲醛的方法固定了小脑,随后用电圆锯切开颅骨,此时要十分小心,避免穿透大脑。撬开头盖骨时,颅骨内的脑膜仍旧粘连着。在完好无损地取出大脑,并用一台白色金属天平对其进行称量之前,需要研究一下大脑以及头盖骨的内表面。之后,从大脑上切下小块组织,以检查是否有任何异常。

  接下来便是助手的工作了。他放回内脏和各器官,并将那块三角形胸骨置于原处,这样便大致还原了尸体的内部形态。接着,他缝合了Y形切口,从耻骨缝起,直至胸部中央。然后将尸体用水清洗并用海绵擦拭,随后用一块黑色的胶皮盖住尸体,把它送回到了停尸房里。

  法医从尸体内提取弹头时要万分小心,因为枪筒留在子弹壁上的痕迹可以帮助找到射出这枚子弹的枪械。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医都会在弹头的尖端划刻下自己的身份标记。

  从史坦恩的身上,法医取出了一颗有铜覆膜的铅弹,这颗子弹已经破裂。四块金属碎片被装在一个薄玻璃纸袋中,纸袋随后被密封并签上了法医的名字。封盖上还注明了子弹被发现时的位置。

  鉴定结果:皮肤及皮下组织枪伤,头部伤。

  死因:头部枪伤。

  史坦恩的计程车被扣押在一个上了双重锁的房间中,接下来的两天里,实验室的技术人员将继续对它进行检查。在车内找到的血迹全部呈O-RH阴性,正是史坦恩的血型。

  再过69天,史坦恩即将年满30岁。他当时就读于旧金山州立大学,为了挣足学费,他受雇于黄色计程车公司,每晚出车拉活儿。他甚至还卖过保险。在一月份时,他曾计划在完成研究生课程之后继续深造,读取英文专业的博士学位。他念高中时曾做过校报的记者,后来又在特洛克杂志社工作了一段时间。他强壮结实,很有力气,5英尺9英寸高的骨架承担着180磅的体重。他和妻子住在一幢绿色的维多利亚风格的老房子里,这座有许多房间的房子位于菲尔街1842号,对面就是那条通往金门公园的狭长的绿荫道。夫妻俩还没有孩子。

  大概就在五周前,史坦恩曾被两个持枪歹徒拦住去路。12天前,一?星期二的晚上,另一名黄色计程车公司的司机也遭到了抢劫。这会不会是凶手在开始真正杀戮之前的演练?

  1969年10月13日,星期一

  上午9点,史坦恩档案中的指纹被送到了凶杀案调查实验室,与在车内收集到的显性指纹作了对比。那些血手印不是史坦恩留下的。

  指纹大致分为几类:平弓型,帐弓型,平箕型,平斗型,中心对称箕型,放射性斗型,双箕型和杂型。指纹中的细线叫做“嵴线”,“嵴线”之间的缝隙叫做“沟”,一般的指纹有约50个“嵴线”特征。“嵴线”构成的图案被称作“纹型”。不完整的指纹通常具有12个特征项,但对于碎裂的指纹,往往不能实现绝对匹配。一旦相似点不足12个,就需要听取专家“意见”了。

  托奇与阿姆斯特朗借助车内的行程记录器,定位了史坦恩在周六那天拉载过的每名乘客下车的地点,挨家挨户地敲门,最终找到了这些人中的三分之一。当天晚些时候,犯罪调查实验室的有关人员将过来采集他们的指纹,以排除他们是凶杀案嫌疑犯的可能。

  在犯罪调查实验室里,指纹专家鲍伯·达吉斯将在车上发现的显性指纹整理归类。当凶手倾身向前擦拭仪表板时,曾将右手撑在前后车窗之间的窗棱上,因此他的右手印便留在了上面。

  “右手中指和无名指”达吉斯写道,“2根手指上有8个特征项。血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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