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11-12节
……波音747终于结束了它漫长的降落过程,在机轮接触到坚实地面的那一瞬间,心脏在我的胸腔里訇然起跳!
——没有拥抱,甚至没有握手,他一手接去了我的东西,一手攥住了我的上半截胳膊,紧紧地攥着,走。我跟着他走,全身都感受到了他攥在我胳膊上的那只手的热量。我跟着他走出机场,走向一辆桑塔纳轿车。是他们单位的车,他开来的。
东西放在后座,我们俩坐在前面,汽车向市区驶去。“该带的东西都带了吗?”他问。“带了。”我按一下腿上的褐色小皮包。都没有多说,都知道“该带的东西”指什么。他在电话里一再嘱咐过的,婚前体检表,单位介绍信,照片。结过一次婚,到底不一样的。“我们先去办手续。”我扭脸看他,多少有些意外。本以为怎么也得先让我去家里坐坐,歇歇,洗把脸。他解释说:“顺路。”其实这时我已想到了这个,同时想到的,还有一个也许是自作多情的想法:他愿意我早一点属于他。其实我也是。成熟男女间的爱情与少男少女重要的一点不同就是,注重形式,深知被年轻人们称为“那张纸儿”所代表的东西的重要。我们拿到了“那张纸儿”,红色的铜版纸,八开,由中间折叠起来,里面有我和他的照片及简介。整个过程简单得让我觉着不真实。就那么三言两语,叭叭地盖上两个章,就算完了,一件终身大事。
从街道办事处出来已是中午,他说现在我们干什么呢?我说你说。他说我们吃饭去好不好?我说好。从下飞机见到他的那一刻起,从他攥着我的胳膊让我跟着他走的那一刻起,我的心突然就变得安静了,异常安静。多少年了,我一直是独往独来,大事小事我说了就算,错了对了我一个人承担,我累了,也倦了,一直很渴望着有那么一个人,能让我甘心情愿地跟着他走,我什么都不要想,只要跟着他走。我将会是一个很好的妻子,我的身上有着我母亲的遗传。
他带我去了一家清真小面馆,铺面不大,但很干净。吃的是牛肉拉面。一人一大碗,面上头堆着绿绿的香菜和煮得烂烂的牛肉,汤很浓,热热的,辣辣的,非常香,我都吃撑了。结账时,两个人才花了两元八毛钱。他付的账,我连掏钱的动作都没做,我们是一家人了,我可以什么都不用管,这种感觉真好。心中也曾闪过一个念头:这就是我们的结婚宴了吗?如是,是不是过于简单了?这时,听到他说:“明天晚上,‘白天鹅’,几个朋友一块,聚一聚。他们都想见一见你。”韩琳,你就什么都不要想了,一切听从他的安排!
从清真小面馆出来,他又带我去参观兰州市容。白塔寺,皋兰山,黄河母亲,还去了甘肃博物馆。比起北京,兰州安静干净,人少,车少,树多。总的来说,给我的印象不错,可我仍提不起情绪。我刚下飞机,有些疲倦,有些累,不愿意这样跑来跑去,想尽快能到一个类似家的地方,静下来坐会儿,可能的话,躺一躺;内心深处的一个想法是,我千里迢迢从北京赶来,不是为了兰州,是为了你。我们云南一别,再见面时就已成为了夫妻,有多少话要说多少事该商量啊——感情方面的事且先不提——让我看兰州,什么时候不可以?从博物馆出来又去了黄河边后,在他问我还想不想去玉泉山看看时,我直率地说了,不想去,我累了。他说不去也好,他也累了,因为今天我的到来,他昨天晚上几乎一夜没睡。我说那咱们赶快回家。他一言不发看着我们面前滔滔流过的黄河水,过了一会儿,才说,她在家里。
我们的新婚之夜是在别人的家里别人的床上度过的,是他的一个朋友。和我们合住这套两居单元的是这位朋友的妹妹,三十多了还未嫁人,令我一见她就有一种莫名的愧疚。彭湛拿不出钱来住宾馆,我要拿钱他又不肯,他们家的钱全部攥在了他前妻的手里,终于,我开始愤怒。
“你没做错什么不必这么软弱!”
“你很在意我没有钱吗?”
我烦恼地摆手。从小到大我就没在意过钱。小时候有父母,当兵后一直过着供给、半供给制的生活,可以说,钱在我的概念里,从来就不算什么。我在意的是理,是情。他现在是我的丈夫了,凭什么要被人这样的欺负!他误解了我的沉默,开始说打算停薪留职办公司、趁相对年轻闯一闯。听到这里我心里一动,说:
“那么干脆,去北京!”
“怎么去?”
“随军。”
他摇头:“我从小在这里长大,地熟人熟——到北京我能干什么?”
不仅因为这个,还因为你那男人该死的自尊!我生硬地道:“那我们就一直这么分居着?”
他小心翼翼看我的脸:“你来兰州好不好?……明天,明天我们回家,看看我们的房子,那么大的一栋房子,还有一个小院儿。”
我说:“好。”
这样说不是苟且敷衍,而真的觉着这是一个新思路,对于一个想居家过日子的女人来说,小环境比大环境更重要。当年母亲不就是随着父亲的每一个新的任命,去不管任何的地方?
这时他又说:“你不必马上来,等我先干一段打下一定基础,我不想让你跟我一块吃苦。”
说这些话时我们刚同他的朋友们吃饭回来,他喝了酒,在我们所住的朋友家唯一的长沙发上躺下了,我坐在长沙发上,他枕着我的腿。他喝得有些多了,他一喝多脸会发白,本来肤色偏黑这时就成了青石色,眉目也因此显得清晰清秀了些。我用食指划着他的额头告诉他我不怕吃苦。他说他知道,从在北京站见到我的第一眼时他就知道。说完他合上了眼睛,似是睡了。我低头端详着怀中的这张脸,眼睛、鼻梁、有些爆皮儿的嘴唇。突然,他睁开了眼睛,望着我:“她说,如果我一定要跟你,就永远不要想再见到儿子。”我眼瞅着怀中脸上的那双眼睛一点点变红,湿润,在盈盈欲滴的那一瞬间,他把它们合上了,于是,泪水就流下来了,顺着外眼角流过太阳穴,流进了两鬓。我轻轻擦去那泪,轻轻摇晃着身子,低吟浅唱般道:“好啦好啦,睡吧睡吧。”他睡了,我一动不动坐在沙发上看着他睡,在我怀里他睡得很熟,像个孩子。我想,我会尽我的全力,让这个受了这么多折磨、磨难的男人,得到他所应当得到的幸福。
我们回家。
那天是一个太阳很好的日子,上午。上午她上班,不在。他不愿意让我跟她碰面,不愿意让我烦恼,说他一定会处理好一切。他骑车带着我。有一段上坡路,我要下来,他不让,很用力地蹬上去后,说:我们将来一定要买汽车!我搂住他的腰,把脸贴了上去。汽车对我来说太遥远太渺茫啦,但是眼前的这个人这份情感却是实实在在可触可感的,形影相随,骨肉相依,心心相印。
刚一进家的大院门,心就充满了喜悦。门口担任警卫的士兵,路两旁枝叶阔大的梧桐树,服务社,卫生所,食堂……都让我感到熟悉,亲切,温暖。他带我沿着掩映在梧桐树下的洁净的柏油路回家。
家是一个二层小楼,有一个不大但也不小的院儿,只是院里不似别的小院那样生机盎然井井有条,院里杂草丛生,一片无人管理的荒芜,反令我高兴。首先证明了这的确是一个破碎的家,还证明了这家的女主人的确是不贤不淑。推开铁栅栏门,踏着砖铺的甬道来到了房门口,他掏出钥匙开门,门自开,这时我感到他全身微微一震。“是她在家里吗?”我问,他点头。我说:“进去吧。”没有丝毫的紧张不安,甚至是带着某种优越,我迈进了从法律上讲已属于我了的家。
他们家里同院里一样,要更乱一些。桌上,地上,沙发上到处是碎纸,小孩儿玩具,零食,客厅门旁的地上甚至有一摊半干的深褐色物质,细看,是方便面的调料。这样的一个家,得有多少日子没打扫了?感觉到彭湛在稍后的一侧看我,我拉住他的手,紧紧攥了攥。她不在楼下,我往楼上走,带着好奇,还有点急切,想见一见那个与我丈夫共同生活了七年的女人。她在楼上他们的卧室里,半卧床上,盖着被子,上身穿一件浅驼色的毛衣。彭湛为我们双方做介绍:
“小唐。韩琳。”
我们凝视对方。
那是一张象牙色的脸,白中透黄,很细腻,标标准准的杏核眼,细高鼻梁下一张好莱坞式的大嘴,的确非常像日本影星栗原小卷。长发松松地扎在脑后,一双同样是象牙色的手叠放在被子上,十指纤细玉润,仿佛她整个人的浓缩,我得说,这是很动人的一个人,楚楚动人。彭湛说的是实话,彭澄则属感情用事了。但是,现在不管她漂不漂亮,我都无所谓。谁说“那张纸儿”并不重要?很重要的。她也在看我。在她的眼里我是个什么样子?我对她笑笑。她立刻做出了相应的反应,也笑了笑,同时用嘴朝床边化妆镜前的小方椅努努,让我“坐”,她的声音如她的模样,带着点磁性,很动人。我坐下了,回头看看,彭湛不见了。
“哪天到的兰州?”她问我。我犹豫一下,实话实说。她点头,“我猜着你也是那天到的。”
“我来他没有告诉你?”
“他敢吗?”她冷笑一下,“他这个人,什么事能躲就躲,得过且过,过一天算一天,没胆!”我对彭湛没告诉她我的到来不快,难道一切不都是光明正大的吗?如此,我们结婚了的事她肯定也不知道了,否则她就不会用这样一副女主人的腔调跟我说话,而且,还赖在这里不走。但这些我都没有表现出来,那张红色的八开铜版纸使我大度,踏实。她说:“那天他一大早就起来了,起来就听他在楼下刷厕所,把我和娃儿都吵醒了,我就知道是你要来了。他以前哪会想到干这些活儿?你看我病了这几天,家里头乱成了什么样子!……这几天我一直一个人在家,想喝口水都得自己去烧。”她说着,眼圈红了。
“你怎么啦?”
“小产。”我心里咯噔一下,没容我再想她又说了,“他从云南回来的那天下午,一回来就到处打电话找我,我正在上班,他非叫我马上回来,我是请了假回来的。刚一进门他就把我抱住了,边亲我边一个劲儿说,‘萍萍,想死我了,想死我了!’拉着我就上了楼。就是那次怀上的。”
我镇定地听。无疑她是在挑拨离间,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那时我和彭湛已经彼此相爱。想是这样想,心却还是止不住一个劲儿往下沉。我问她:“你手术几天了?”
“就你来的头一天去的医院。”
“他送你去的?”
“他不送我去——他要不送我去他还叫人吗?”说着眼圈又红,接着泪水滚滚,她伸手摸过枕边的半卷手纸,揪下一大块来擦着。
我不知该说什么。这时对面如果不是她,任是谁,我都知道该说什么,事不关己的安慰话最是好说。我只有起身,对她说想去趟厕所。她揪下一块手纸给我,说是厕所里没纸。
楼上的这间厕所可谓狼藉。盛手纸的筐早已满得漫出来了,漫向那整个的一个角落,小山坡一样一直漫延到马桶根下。但这同样标志他们的确不合的景象却再也难以令我高兴、心安,那些用过的手纸血迹斑斑,是那个女人流产术后的血。……心中突然生出一阵克制不了的冲动,这就去找彭湛,问!出厕所门后,习惯性的礼貌使我觉着走前还是应当跟那个女人打声招呼,刚到卧室门口,看到坐在床上的她身体前倾眼中满是对我归来的欣然,于是只好走了进去,坐了下来。
她继续跟我说他:“他从来不管娃儿。有一天周末我加班,叫他去幼儿园接娃儿,他答应了,结果忘了,喝酒去了。幼儿园老师就给我打电话,我赶到幼儿园时七点多了,娃儿一个人坐在门口等,好可怜呀。”
“他喝酒喝得好凶哟,一天三顿饭,除了早晨不喝,顿顿得喝,少则几两,多则半斤,一斤,直到喝醉!为他这个毛病,我们不知道打了多少回。我怀娃儿七个月,有一天提前下班回家,他跟一个女的躺在床上,就这张床!我说我去医院把孩子做了!离婚!他死死拦住了我。先是说我从怀上孩子就不让他碰,他只好找别人;又说他今天喝了点酒,正常情况下保证不会。最后说他要戒酒,让我再给他一次机会。我就心软了,再说那时孩子已经七个月了,是个人了,孩子没有错。那次他写了保证书。我说保证书我不信,就看你的行动,反正以后你再往家买酒,我就给你摔。他说好。戒了一阵,就又犯了毛病,我不管,我真摔,买几瓶我摔几瓶,他就说我脾气暴躁。我说那就离婚,他说离就离,就离了。离了不到半年,有一天,他提着东西上我妈家找我,让我看在娃儿的份上回家,再一块过一段试试。我这个人就怕别人给我来软的,就这么着,又跟着他回来了。”
“他自己做错的事从来记不得,干了一点好事总说总说。我怀娃儿时反应特别重,他一点不体谅,从来不说问问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去买,没有。那天我叫他给我买西红柿,正是冬天,没买到,他买了黄瓜回来,黄瓜也行。以后吵架,我一说他什么事都不管,他就说,那次你想吃西红柿没有,我不是给你买了黄瓜回来?”
这时我插了一句:“你们家里谁做饭?”
她笑了起来:“他跟你也说我们家他做饭了?你说,什么叫做饭:买菜算不算?择菜洗菜切菜淘米算不算?每次做饭都是我把什么都准备好了,最后就让他上锅扒拉扒拉,吃了饭还是我刷锅洗碗。如果不是油烟味过敏,我情愿跟他换,他干我干的这些,我‘做饭’!”显然他们俩跟我说的都是实话,这时她又说了,“他这个人,心眼还特别小。离婚后,人家给我介绍了个男朋友,姓杨,我们处了一段,就那个时候他又来找我,我就跟人家断了。我跟那个姓杨的就是一般朋友,一点事儿没有,他就是不信。我说你不信我去找那个姓杨的问,他又不敢,胆小鬼。”
这其间我听到了几次上楼的脚步声,上来后,又下去了,当然是彭湛。小唐肯定也听到了,但我们俩谁都没有理他。她继续讲。我继续听。不知她是什么心理,反正我的心里,有着一种不无恶意的快感。当然这并不是说我被策反成功,人物关系先就注定这种策反成功不了,我怎么可能会听信她的?退一万步,即使她说的事都是真的,他们共同生活了七年,把一个人七年的错误、毛病一一挑出来做一种片断组合,这人当然是一坏人;但要是做一种相反方向的组合呢?结论就会截然不同。传记就是这样写出来的。人一辈子没有谁能做到只做好事或只做坏事。片断组合法高明就高明在,既可达到目的,又能保证句句属实。是那一刻我明白的,实话不一定就是实情。她一直在说,好几次说得泗泪横流,枕边的半卷手纸被揪得只剩下一个细细的芯儿了。看来她的确不知我们已经结婚,我得让她知道,看着她这样徒劳的努力,未免残忍。我说:“既然他这么糟糕,散了算了!”自以为此话说得严谨得体无以反驳,不料她说:“真散了,孩子不是没爸就是没妈。我图他什么?你也看到了,他真没啥可图的,我还不是为了这个孩子!”我哑然。
彭湛在楼下叫我,我下了楼,他说中午朋友请吃饭,到时间了。我示意楼上:“她怎么办?”
他很快地道:“那孩子不是我的是她男朋友的,那人姓杨。”
我很快地道:“怎么知道不是你的?”
他的回答是:“日子不对。”
我张口结舌,愣住。他从云南回来的那天下午,一回来就到处打电话找我,我正在上班,他非叫我马上回来,我是请了假回来的。刚一进门他就把我抱住了,边亲我边一个劲儿地说:“萍萍,想死我了,想死我了!”拉着我就上了楼。曾寄希望那是虚构是挑拨离间,显然不是。慢慢地,我开始一字字复述楼上那个女子的话,边讲,那一幕就在脑子里鲜活生动了起来,我甚至都看到了,当他在门口就迫不及待把她纤细的身体拥进怀时,由门上方的玻璃窗射进来的那缕照耀着他们的下午的阳光……
“那你叫我怎么办?从云南回来,憋了一肚子的火,又不能在你身上撒,只好找她。”这是他的回答。
我有些迷糊了,被他的坦荡和理直气壮搞迷糊了,难道,是我心胸狭窄少见多怪小题大做?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就不说了;我不说他也不说,两人闷闷地出门,闷闷地走路。吃饭时我该说说该笑笑,对他也是。那是表演,是给观众看的。感觉得到彭湛有些意外,从前他的小唐生起气来,不分内外不分场合,当众跟他翻脸是常有的事,所以这次他要跟她分手得到了他全体朋友的大力支持。意识到这点我开始沾沾自喜: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素质,什么叫教养!吃完饭走出餐厅跟他的朋友们热热闹闹地道了别,只剩两个人时一下子就都又沉默了。在我这方面,是拿不定主意将吃饭前的冷战继续下去,还是将吃饭时的友好继续下去。闷了一会儿,他去开自行车,开了自行车后也不说话,也不走,手扶自行车站在那里昂首看着远方,让我颇觉好笑。我走了过去,我说“对不起”,这次不是为了表演素质、教养,是我喜欢跟他好,不喜欢跟他僵着,我这人最不能跟自己闹别扭,于是就积极去替他想:他们虽说离了婚,但正准备复婚,一直在一起住着,他那样做没出大格。……他显然没想到,不习惯,一时竟说不出话来,脸都红了,像一个被大人呵斥惯了,乍一受到礼遇又高兴又不知所措的孩子,好不容易才咕噜出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