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田七郎】
【田七郎】
武承休,是辽宁辽阳县人。他喜欢结交朋友,所交往的都是些知名人物。一天夜里,梦见一个人告诉他说:“您的朋友遍天下,都是滥交。惟有一人可以和您共患难,怎么反而不去结识呢?”武承休问道:“他是谁呀?”那人说:“不就是田七郎吗?”武承休醒来感到很奇怪。第二天早晨,他见到朋友们,就打听谁是田七郎。朋友中有人认得田七郎是东村一个打猎的。武承休便寻访到田家,用马鞭子敲门。不多时,有个人出来,年纪二十多岁,生得虎目蜂腰,戴着一顶满是油污的便帽,穿着黑色的犊鼻裤,上面有很多白补丁。他拱手齐眉问客人从哪里来。武承休说出自已的姓名;并假托路上不舒服,要借间房子暂时休息一下。他打听谁是田七郎,七郎回答说:“我就是。”于是引着武承休进了家门。
武承休见院内有几间破屋,用木岔支着墙壁。进了一间小屋,看到一些虎皮、狼皮悬挂在柱子上,也没有板凳椅子可坐。七郎就地铺虎皮代替座位。武承休和他谈起话来,听他的言语很朴实,非常喜欢他。立即送给他一些银子,让他过日子用。七郎不接受,武承休硬是给他。七郎接过银子去告诉母亲。不一会儿又拿回来还给了武承休,坚决推辞不收。武承休强让了好多次,他还是不收。这时田母老态龙钟地来到,很严厉地说:“老身只有这一个儿子,不想叫他侍奉贵客!”武承休很羞惭地退了出来。
在回家的路上,武承休反复地想来思去,不明白其中的意思。恰好随从的仆人在屋后听到了田母说的话,于是便告诉了他。起初,七郎拿着银子去告知母亲,田母说:“我刚才看见公子,脸上带有晦气纹理,必定要遭奇祸。岂不闻:受人知遇的要分人忧,受人恩惠的要急人难。富人报答人用财,贫人报答人用义。无故得到别人厚赠,不吉利,恐怕是要让你以死相报啊。”武承休听到这些话,深深赞叹田母的贤能,然而也越加倾慕七郎。
第二天,武承休设筵邀请田七郎,七郎推辞不来。武承休便到七郎家,坐在屋里要酒喝。七郎亲自为他斟酒,端上鹿肉干,很尽情礼。过了一天,武承休又邀请答谢他,七郎这才来了。两人亲密融洽,非常高兴。武承休又赠送他银子,七郎就是不收。武承休借口购买他的虎皮,七郎才收下了。七郎回家看了看所存的虎皮,计算了一下,抵不上武承休的银子数,想再猎到虎皮而后献给他。可是进山三天,毫无猎获。又遇上妻子有病,需要看护熬药,也来不及再去打猎。过了十天,妻子忽然病重死去。为了料理祭祀和丧葬,拿回来的银子逐渐花光了。武承休亲自来吊唁送殡,拿来的礼仪很丰厚。葬事处理完了,七郎带上弓箭进了山林,更想猎到虎以报答武承休,然而最终还是一无所获。武承休知道后,就劝他不用急,恳切地希望七郎能来看望他;而七郎始终认为欠武承休的债,感到遗憾,不肯来。武承休于是先向他索要家存的虎皮为借口,好让七郎快点来。七郎查看原先所存的虎皮,已被蠹虫蛀坏,上面的毛也都脱落了,心情愈加懊丧。武承休知道了,骑马来到七郎家里,极力安慰劝解他。又看了看坏了的皮革,说:“这样更好,我所想要的皮,本来就不用毛。”于是卷起皮革拿出门,并邀请他一同前去。七郎不同意,武承体只得自己回家。
七郎想,这样终归不足以报答武承休,便带上干粮进了山。过了几夜猎获了一只虎,把它完整地送给了武承休。武承休大喜,治办了酒筵,请七郎留住三天。七郎推辞得很坚决。武承休锁上了院子的大门,使他无法出去。宾客们见七郎衣着质朴简陋,暗地里都说武公子乱交朋友。而武承休应酬照顾七郎,比对其他的宾客都周到得多。他为七郎换新衣,七郎不接受;只好乘七郎睡觉时偷偷地把衣服换了,七郎没办法只好穿上了。七郎回家以后,他的儿子遵照祖母的吩咐,给武家送回了新衣,并索要父亲的破衣服。武承休笑着说:“回去告诉你祖母,旧衣已拆作鞋衬了。”从此以后,七郎每天都把猎获的兔、鹿赠送给武承休,但武承休请他时,却再也不去了。武承休有一天到七郎家里去,正遇七郎外出打猎还没回来。田母出来,倚着门对他说:“请你不要再来招引我的儿子了,大不怀好意!”武承休恭恭敬敬地向田母行了个礼,很羞惭地走了。
过了半年多,家人忽然告诉武承休说:“田七郎因为与人争夺一只猎豹,殴死人命,被抓进官府里去了。”他听了大惊,骑上马疾驰官府探望,七郎已被带上镣铐收押在狱中了。七郎见到他没有话,只是说:“从此以后麻烦您多周济我的老母。”武承休很凄惨地出来,急忙拿出很多的银子奉送给县令;又拿一百两银子赠送死者的家庭。过了一个多月没有什么事了,七郎才被释放回家。田母感慨地对七郎说:“你的生命是武公子给的了,再不是我所能吝惜得了的。但愿公子能一生平平安安,不遇上灾难,就是儿的福气。”七郎要去感谢武承休,田母说:“去就去罢,见了武公子不要感谢他。要知道小恩可谢,而大恩不可谢。”七郎到了武家,武承休用温暖的话语安慰他,七郎只是恭顺地答应着,家人都怪七郎粗疏,而武承休却喜欢他诚实,愈加厚待他。自这以后,七郎常常在武家一住好几天。赠送他东西就接受,不再推辞,也不说报答。
适逢武承休过生日,这一天宾客仆从非常多,夜间房舍里全住满了人。武承休同七郎睡在一间小屋子里,三个仆人就在床下铺稻草躺卧。二更天将尽的时候,仆人们都已睡着了。他们两人还在不停地谈话。七郎的佩刀原先挂在墙壁上,这时忽然间自己跳出刀鞘好几寸,发出铮铮的响声,光亮闪烁如电。武承休惊起。七郎也起来,问道:“床下躺的都是些什么人?”武承休回答说:“都是些仆人。”七郎说:“其中必定有坏人。”武承休问他是什么缘故。七郎说:“这刀是从外国买回来的,杀人不见血痕,至今已有三代人佩带过它。用它砍了上千个脑袋,仍像新磨过的一样。只要碰见坏人它就鸣叫着跳出刀鞘,此时就离杀人不远了。公子应当亲近君子,疏远小人,也许万一能避免灾祸。”武承休点头同意。七郎始终闷闷不乐,在床席上翻来复去不能入睡。武承休说:“人的祸福是命运罢了,何必这样担忧?”七郎说:“我什么都不怕,只是因为有老母在堂。”武承休说:“怎么竟会到了这种地步!”七郎说:“不出事就好。”原来床下睡着的三个人:一个叫林儿,是个一直受宠的仆人,很得武承休的欢心;一个是僮仆,十二三岁,是武承休平日常使唤的;一个叫李应,最不顺从,好因为小事与公子瞪着眼争执,武承休常生他的气。当夜武承休心里揣摸,怀疑这“坏人”必定是李应。到了早晨,便把李应叫到跟前,好言好语把他辞退了。
武承休的长子武绅,娶了王氏为妻。有一天,武承休外出,留下林儿在家看门。当时武的住处菊花正好开得很鲜艳,新媳妇认为公爹出了门,他的院子里一定不会有人,便自己过去采摘菊花。林儿突然从屋里出来勾引调戏她。王氏想逃避,被林儿强行挟进了屋里。她大声喊叫着抗拒,脸色急变,声音嘶哑。武绅听见跑进来,林儿才撒手逃去。武承休回来听说此事,愤怒地寻找林儿,竟已不知逃到何处。过了两三天,才知道他投奔到某御史家里去了。
这位御史在京城任职,家里的事务都托付他弟弟处理。武承休因为与他有邻里情谊,送书信去索还林儿,而他居然置之不理。武承休愈加愤恨,便告到了县令那里,捕人的公文虽然下了,然而衙役却不去逮捕,县令也不过问。武承休正在愤怒之际,恰好七郎来了。武承休说:“您说的话应验了。”于是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他。七郎听说脸色惨变,始终没说话,径直走了。
武承休嘱咐干练的仆人寻察林儿的行踪。林儿夜里回家的时候,被寻察的仆人抓获,带到了主人面前。武承休拷打了他,他竟出言不逊辱骂主人。武承休的叔叔武恒,本来就是位很厚道的长者,恐怕侄子暴怒会招致祸患,就劝他不如用官法来治办林儿。武承休听从叔叔的吩咐,把林儿绑赴公堂。但是御史家的名帖信函也送到了县衙。县令释放了林儿,交给御史弟弟的管家带走了。这样一来,林儿更加放肆,竟然在人群中扬言,捏造说武家的儿媳和他私通。武承休拿他没有办法,忿恨填胸,气得要死。便骑马奔到御史家门前,指天划地地叫骂。邻人们好歹慰劝着让他回了家。三国演义
过了一夜,忽然有家人来报告说:“林儿被人碎割成肉块,扔到野外了。”武承休听了又惊又喜,心情稍微得以舒展。不一会儿又听说御史家告了他和叔叔杀人,于是便和叔叔同赴公堂对质。县令不容他俩辩解,要对武恒动杖刑。武承休高声说:“说我们杀人纯是诬陷!至于说辱骂官宦世家,我确实干过,但与叔叔无关。”县令对他说的话置之不理。武承休怒目圆睁想冲上前去,众差役围上去揪住了他。拿棍杖行刑的差役都是官宦人家的走狗,武恒又年老,签数还没打到一半,就已气绝。县令见武恒已死,也不再追究。武承休一边号哭一边怒骂,县令好像没听见。武承休于是把叔叔抬回了家。他悲愤欲绝,一点办法也没有。想和七郎商议一下,而七郎却一直不来吊唁慰问。他暗自想:对待七郎又不薄,怎么竟如同不相识的路人呢?进而也怀疑杀林儿的人必定是田七郎。但转念一想,果真是这样的话,他为什么事先不来和我商量?于是派人到田家探寻。去了一看,田家锁门闭户寂静无人,邻居们也不知道他们到哪里去了。
有一天,御史的弟弟正在县衙内宅,与县令通融说情。当时正是早晨县衙进柴草和用水的时候,忽然有个打柴的人来到了跟前,放下柴担抽出一把快刀,直奔他俩而来。御史的弟弟惊慌急迫,忙用手去挡刀,被砍断了手腕,接着又被一刀砍掉了脑袋。县令见状大惊,抱头鼠窜而去。打柴人还在那里四顾寻找。差役吏员们急忙关上县衙的大门,拿起木棍大声疾呼。打柴人于是用刀自刎而死。役吏们纷纷凑过来辨认,有认识的知道这打柴人就是田七郎。县令受惊以后镇定下来,这才出来复验现场。见田七郎僵卧在血泊之中,手里仍然握着那把快刀。县令正要停下来仔细察看一下,七郎的僵尸忽地一下跃起,竟然砍下了县令的头,随后才又倒在地上。县衙的官吏派人去抓田七郎的母亲和儿子,但祖孙二人早已逃走好几天了。
武承休听说七郎死了,急忙赶去痛哭,表达哀伤之情。仇人们都说是他指使田七郎杀人。武承休变卖家产贿赂当权的人,才得以幸免。
田七郎的尸体被扔在荒野中过了三十多天,有许多飞禽和狗环围守护着他。武承休把七郎的尸体取走,并且厚葬了他。
田七郎的儿子当时流落到登州一带,改姓了佟。后来当了兵,因为立功升到同知将军。他回到辽阳时,武承休已经八十多岁了,这才领着他找到父亲的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