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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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作者企图让读者相信他的主人公们都曾经实有其人;是毫无意义的。他们不是生于母亲的子宫,而是生于一种基本情境或一两个带激发性的词语。托马斯就是“Einmalistkeinmal”这一说法的产物,特丽莎则产于胃里咕咕的低语声。

她第一次去托马斯的寓所,体内就开始咕咕咕了。这不奇怪:早饭后她除了开车前在站台上啃了一块三明治,至今什么也没吃。她全神贯注于前面的斗胆旅行而忘了吃饭。人们忽视自己的身体,是极容易受其报复的。于是她站在托马斯面前时,便惊恐地听到自己肚子里的叫声。她几乎要哭了。幸好只有十秒钟,托马斯便一把抱住了她,使她忘记了腹部的声音。

于是,产生特丽莎的情境残酷地揭露出人类的一个基本经验,即心灵与肉体不可调和的两重性。

很久以前,一个人会惊异地听到自己胸内有节奏跳动,但从不去猜测那是什么。他还不能对人这样奇怪、陌生的东西给以辨识确定。那时的人体是一间囚室,囚室里的东西能看,能听,能恐惧,能思索,还能惊异。而人体消失之后所留存的东西,便算是灵魂。

当然,今天的人体不再陌生了:我们知道在胸膛里跳动的是心脏;鼻子是伸出体外的排气管,为肺输送氧气;脸呢,什么也不是,只是一块标记着所有生理过程的仪表板,标记着吃,看,听,呼吸以及思维的情况。

自从一个人学会了给人体的各个部位命名,人体就好对付多了。他还得知灵魂不过是大脑中一种活跃的灰色物质。灵与肉两重性的古老命题终于被众多科学术语淹没,我们仅仅将其作为一种过时的浅见陋识而加以嘲笑。

但是,假使他的一位恋人来听他腹内的咕咕隆隆,灵肉一体这个科学时代的诗意错觉,便即刻消失。

特丽莎力图透过自己的身体来认识自己。正因为如此,从孩提时代起,她就常常站在镜子前。她害怕母亲发现,每次偷偷照镜子都带有一种秘密犯禁的色彩。

不是虚荣心使她走向镜子,而是那种看见了“我”时的惊奇。她以为透过那面部状貌看到了自己灵魂的闪光,忘记了自己不过是看见了身体机制的仪表扳。她以为鼻子是自己天性的真实表露,忘记了那玩意儿不过是给肺输送氧气的通气管。

久久地看着自己发呆,她不时也心烦意乱地看到自己脸上有母亲的影子。她更固执地盯着镜子,希望母亲的影子消逝而只留下她自己。每次的成功都令她陶醉:她的灵魂浮现于她的身体表面,如那些塞在底舱的水手终于冲了出来,散布在甲板上,向着长天挥臂欢呼。

她象她的母亲,不仅仅是模样象。有时候我有一种感觉,似乎她的整个生命只是她母亲的继续,象台球桌上一个球的运动只是球员手臂动作的延续罢了。

这种延续是从哪儿从什么时候开始而后来变成了特丽莎的生命?牛虻

也许开始于特丽莎的爷爷,开始于那位布拉格生意人逢人便夸她女儿——特丽莎母亲的美丽。她母亲才三、四岁,爷爷就告诉她,说她与拉裴尔的圣母像一模一样。四岁的她便再也忘不了这句话了。她青春妙龄,坐在学校读书时,总是不听老师的课,想着与自己相象的那幅画。

该结婚的时候了,她有九个求婚者,围着她跪成一圈。她站在中间象个公主,不知挑选谁好:第一个最英俊,第二个最聪明,第三个最富裕,第四个最健壮,第五个门第显赫,等六个背诗如流,第七个见多识广,第八个工于小提琴,而第九个极富有男子气。他们都用同一种姿势跪着,膝盖上的功夫相差无几。

她最后选中了第九个,倒不是因为他最有男子气,而是与他性交时尽管她一再叮嘱:“小心”、“多多小心啊”,他却故意不小心,使她找不到人打胎而不得不嫁给他。于是特丽莎出世了。从全国各地赶来的众多亲戚都围在小童车旁,与孩子逗趣。特丽莎的母亲不愿逗趣,甚至根本不说话,只是牵挂着自已另外八个求婚者,看来他们都比第九个好。

象女儿一样,特丽莎的母亲也常常照镜子。一天,她发现眼角边有了皱纹,断定她的婚事简直毫无意义。大约也是在此时,她遇到了一个男身女气的人,此人行骗有前科,又向她隐瞒了自己的两次离婚。现在,她恨那些膝头带茧的求婚者,也极想换个位置让自己下跪,于是便跪倒在她的骗子新朋友面前,抛下丈夫与特丽莎,出走它方。

那个最有男子气的人变得最没有生气,他如此消沉,以至神经今今的,无事找事。心里怎么想,日里就公开说出来。当局的警察被他的胡言乱语吓坏了,把他抓了起来,审判后给了他长长的刑期。他们把他的住房封了,把特丽莎送交她母亲。

那个最无生气的人在铁窗里没呆多久就死了。特丽莎与母亲随母亲的骗子来到靠近山区的——个小镇住下来。骗子在一个机关里供职,母亲则在—家商店干活。母亲又生了三个孩子,当她重新照镜子时,发现自己又老又丑。

她意识到自己已失落一切,开始找寻罪恶的原由。人人都会这么做的。她的第一个丈夫,有男子气但未被她爱过,未能留意她床上的轻声警告;而她的第二个丈夫,没有男子气却被她爱得太多,把她从布拉格拖来这个小镇,却跟一个又一个女人往来,使她永远陷入妒嫉。她无力反抗,唯一属于她、又无法避离的人质便是特丽莎,她能以苦行赎清这一切罪孽。

的确,难道她不是决定了母亲命运的最主要的罪源吗?她,不就是那最有男子气的男人的精子和那最漂亮的女人的卵子的荒谬结合吗?是的,正是从那个要命的时刻起,拙劣的弥补引起了长途赛,开始了她母亲的命运。那个时刻,叫特丽莎。

特丽莎的母亲无休止地提醒她,母亲就意味着牺牲一切。一个因孩子而失掉一切的女人说出这话,自然言出有据颇近真理。特丽莎总是听着,相信当母亲是生活的最高价值,而当母亲也是最大的牺牲。

如果一个母亲是人格化了的牺牲,那一个女儿便是无法赎补改变的罪过。

当然,特丽莎并不知道那天夜地母亲向父亲耳语“小心”的情景。她的负罪感如同原罪一样解释不清。她尽了一切所能来摆脱她。十五岁时,她便被母亲领出了学校,当了女招待。她愿做一切事以讨得母亲的欢心,交出全部工资,做家务,照顾弟妹,用整个星期天打扫房屋和洗东西。这真可惜,因为她是班上最有前途的学生。她渴望上进,只是这个小镇子不能使她满足。于是无论她什么时候洗衣服,盆边总搁着一本书。她去翻书页,洗衣水滴在书上。

家里似乎没有什么羞耻可言。母亲穿着内衣在房子里冲来冲去,有时候乳罩都不戴,夏天,有些时候则干脆完全光着身子。继父虽然不光着身子行走,可每次特丽莎洗澡,他都往浴室里钻。有一次,她把自己锁在浴室里,母亲就大发雷霆:“你以为你是谁?他会把你的漂亮吞了吗?”

(这种对立情绪清楚地表明,她对女儿的怨恨超过了对丈夫的猜忌。女儿的罪孽是无穷无尽的,甚至包括了她男人的不忠。特丽莎对解放的渴求和对自己权利的坚持——诸如锁上浴室门的权利——对于特丽莎的母亲来说,简直比她丈夫可能调戏特丽莎更令人讨厌。)

冬日的一天,母亲决意在灯下光着身子走走,特丽莎很快跑过去把窗帘拉上,唯恐街那边的行人看见她母亲。但她听到母亲在自己身后爆发出大笑。第二天,来了她母亲几个朋友:一位邻居,一位同事,一位女教师和其他两三个常来串门的女人。特丽莎与随同来的一位十六岁的男孩不约而同地问好,而母亲立即乘大家都在场,告诉她们特丽莎如何企图保护母亲贞洁的事。她笑了,所有的女人也都笑了。“特丽莎对人耍撤尿、要放屁的想法都不甘心承认呢,”她说。特丽莎脸红了,可她母亲还不罢休,“那有什么可怕的呢?”并以一个响屁回答了她自己提出的问题。所有的女人又笑起来。

特丽莎的母亲响亮地擤鼻子,跟人们公开谈她的性生活,并且洋洋得意地展示她的假牙。她可以技艺纯熟地用舌头把那些假牙顶出来。如果嘴笑得太开,上排牙齿会落在下排牙齿上。诸如此类,给她的脸增添了一种凶狠的表情。

她的行为仅具有唯一的标示:抛弃青春和美丽。在九个求婚者跪在她周围的日子里,她聪明地保护着自己的裸身,这样做似乎是想努力表明她的身体在贞操方面的价值。现在,她不仅是失去了贞操,而且已经猛烈击碎了它,并张张扬扬地用新的不贞给今昔生活划一条界线,宣称青春与美丽被人们过分高估,其实毫无价值。

依我看来,特丽莎只是她母亲这种标示的继续,她母亲正是这样来抛弃了自己小美人的生活,抛在身后远远的。

(如果说特丽莎有些神经质的动作,姿态缺乏某种自然的优雅,我们是不会惊讶的。她母亲傲慢、粗野、自毁自虐的举止给她打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

特丽莎的母亲要求公正。她想看见罪行遭到惩处清算。这就是她坚持让女儿伴着她留在那无贞洁世界里的原因。在那里,青春与美丽一文不值,世界不过是肉体巨大的集中营,人人都差不多,灵魂是看不见的。

现在我们比较能理解了,为什么特丽莎久久凝视和不时瞥视镜子,并有一种犯禁负疚的感觉。她是在与母亲作战,是在期待着找到一个与别人不同的躯体,期待自己脸上显示出从最底层释放出来的水手一样的灵魂。这不是件容易的事:她的灵魂——那悲伤、怯懦、自我封闭的心灵——隐藏在身体内的底层,羞于显露自己。

于是,那一天她初识托马斯,在餐馆的醉鬼们当中曲折穿行,她的躯体被盘中的啤酒沉沉地垂压,她的灵魂在胃或胰腺的什么位置。后来,托马斯叫她,那声叫唤的意义太大了,因为呼唤者既不知道她母亲,也不知道那帮醉鬼,对他们日复一日单调的猥亵脏话也一无所知。他的上流身分使他超凡出众。

另外,还有些事也使他显得与众不同:他的桌子上放着一本打开了的书。这个店子从未有人把书打开放在桌上。在特丽莎的眼里,那些书是友谊默契的象征。她也爱读书,她只有一件武器来与这个包围着她的恶浊世界相对抗:从市图书馆借来的书,首先又是小说。她读了大量小说,从菲尔丁到托马斯.曼。这些书不仅提供了一种能使她摆脱无聊生活的虚幻可能性,作为一种物体,它们还有着另一种意义:她喜欢腋下夹一本书在街上走。这与一百年前花花公子们的华美手杖一样有意义,使她与其他人区别开来。

(把书比作公子们的华美手杖还不很准确。手杖不但使主人区别于其他人,还使它的主人新派、时鬃。书使特丽莎与众不同,却是过时的时尚了。当然,她还太年轻,看不到她在别人眼里的老时鬃意昧。她居然认为年轻人走路时戴着个收音机耳机实在傻气,未曾想到那才是新派。)

所以,那个唤她的人是陌生者同时又是个与她有友谊默契的人。他唤她的声音是和善的,于是,特丽莎感到她的灵魂从血管里和毛孔里冲出体外,向他展示开来。

托马期从苏黎世回到布拉格后,开始想到他与特丽莎的结识只不过是六个极其偶然机遇的结果,总觉得有些不安。

事实上,难道不是一件必然的偶然所带来的事件,才更见意义重大和值得注意么?

机遇,只有机遇才给我们启示。那些出自必然的事情,可以预期的事情,日日重复的事情,总是无言无语,只有机遇能劝我的说话。我们读出其中含义,就如吉普赛人从沉入杯底的吻啡渣里读出幻象。

托马斯出现在餐馆里的特丽莎面前是绝对偶然的。他坐在那儿,展卷读书,突然接头看见了她,微笑着说:“请来一杯白兰地。”

那一刻,收音机碰巧在放音乐。她去柜台后面倒白兰地,顺手将音量调大了一些。她听出是贝多芬。自从布拉格的某一个弦乐四重奏演出队到他的镇上演出以来,她便知道了贝多芬的音乐。特丽莎(如我们所知,她总是渴望“上进”)去明了音乐会。大厅里几乎是空的,除她以外,听众只有当地药技师和他老婆。但四重奏的演奏家们面对着台下一支“三重奏”的观众团,还是好心地没有取消演出。他们演奏了只多芬的最后三部四重奏乐曲。

后来,药剂师邀请乐手们吃饭,也叫了观众席中这位女孩子同往。从那的起,贝多芬便成了她对世界另一个面的想象,这是她所渴望的世界。当她端着白兰地绕出柜台时,她努力想弄懂这个机遇的启示:她应召给一位吸引着她的陌生男人送白兰地的时刻,偏偏就是她听到贝多芬之瞬间,这是多么巧!

必然性不是神奇的公式——它们都寓含在机遇之中。如果爱情是不能忘怀的,机缘一定会立即展翅向它飞落,象鸟儿飞向方济各翅膀。

他把她唤转来付酒钱,合上书(友谊默契的象征)。她想问问他读的什么书。、“你能把酒钱记在我帐上吗?”他问。

“可以的。”她问,“你住几号房间?”

他把钥匙给她看,钥匙系在一个木牌子上,上面画了个红色的六宇。“怪了,”她说,“六。”

“有什么奇怪的?”他问。百年孤独

她突然记取父母离婚前任在布拉格的房子也是六号,可她回答说:“你住在六号房,而我的班六点钟完。”(我们据此可以称赞她的狡黠。)

“行,我的火车七点开。”陌生人说。

她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给了一张账单请他签字,又将其交至服务台。等她干完活,陌生人已不在桌旁了。他明白了她小心的暗示么?她兴奋地离开旅馆。

旅馆对面是一个荒芜的小公园,破败得只能在这肮脏小镇上找到。但对特丽莎来说,它一直是一个美丽的小岛:那里有草地,有四棵白杨树,有几条长凳,有一树垂柳,还有一点儿叫连翘的灌木丛。

他坐在一张黄色的长凳上,能清楚地看到旅馆大门。天,正是她以前读书时常坐的那张凳子!于是她知道(机缘的鸟儿开始在她的肩头闪闪发光),那陌生人便是她的命运。他叫住她,邀请她坐在自己身边。(她灵魂的水手们已经冲上她身体的甲板了。)然后,她送他走列车站,他把名片给了她以示告别:“如果你偶然有机会来布拉格的话……”

他在最后一刻塞给她的远不止一张名片,而是对所有机缘的召唤(那本书,贝多芬,数字六,黄色的公园长凳)。这一切给了她离开家庭去改变命运的勇气。也许正是这些机缘(相当平常简单,顺便说,

甚至无多兴味,却是人们在这毫无生气的小镇里所期望的),使她爱情萌动,并给了她力量的源泉,使她一生永无怠倦。

我们日复一日的生活都在与机缘的碰撞中度过。更准确地说,是在与人和事的偶然相遇中度过,我们称之为巧合。“巧合”是指两件事出入意料地同时发生了,相遇了:托马斯出现在旅馆餐厅的同时,收音机里播放贝多芬。我们甚至没有注意到大量的这样的巧合。如果托马斯坐的席位被当地屠夫占了,特丽莎就不会注意到收音机在播放贝多芬(尽管贝多芬与屠夫的相遇也是一种有趣的巧合)。但是她初生的爱情加强了她对美的敏感,也就忘不了那音乐;无论什么时候听到它,都会被深深打动。那一刻发生在她周围的一切皆因为音乐而生辉,而显得美好起来。

在特丽莎去见托马斯时腋下夹的那本小说中,安娜与沃伦斯基是在一种奇怪的情境中相遇的:他们俩在火车站相见,其时有一个人被火车轧死。在这部小说的结尾,安娜自己也躺在火车下。这是文章的对应——如音乐中开头与结尾有着同一动机也许显得太小说味了一些,我也同意这么说。但是得有个条件,就是别把那些“虚假的”、“杜撰的”、“违背生活真实”的概念,也用在“小说味”这个词语上。因为人类的生活确切地说,就是用这种方式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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