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在马利格林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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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适逢礼拜天,上午十点钟光景,阿拉贝拉开始熬猪油。她一于这个活儿,马上想起头天晚上熬猪油时候他们两个的谈话,桀骜不驯惯了,又发起脾气来。

“那就是我的新闻,在马利格林传遍了吧,对不对?——我把你套住啦。你可真值得人套住啊!好家伙!”她火冒三丈,一眼瞧见裘德心爱的古典著作放在桌上不该放的地方。“我不许书放在那儿!”她气哼哼地说,抓起书来,一本本往地下摔。

“别动我的书!”他说。“你瞧着不顺眼,随便扔一边去就是啦。可这么糟蹋书,未免太不像话啦!”阿拉贝拉熬油的手沾着油,书上明显地留下了她指头印子。她继续故意地把地上的书踢来踢去,裘德实在忍无可忍了,一把抓住她的胳臂,想把她拉到一边去,没想到顺带着碰松了她的发髻,她的头发散了下来。

“放开我!”她说。

“你答应不动书就放开。”

她迟疑了一下,又说,“放开我!”

“你答应才行。”

稍停了停:“我答应。”

裘德松开手,她哭丧着脸,穿过屋子,出了门,上了大路,在大路上转来转去,居心不良地把自己弄得披头散发,比他碰上去的时候还乱。她还把长袍上的钮扣解开了几个。那会儿礼拜天上午,晴朗、干燥、霜后清冽,听得见北风送来的阿尔夫瑞顿教堂的钟声。大路上人来人往,穿着度假衣装,他们大都是情侣——一双双一对对跟裘德和阿拉贝拉从前一样。他们俩早几个月也在那条路上——过。过路人不免扭过头来,盯着她做出来的那副怪模怪样:女帽也没戴,头发乱蓬蓬在风里飘,袖子因为做事一直卷到了肘上边,两手沾着熬化了的猪油。有个过路人装出害怕样子,说,“老天爷救救咱们呀。”

“你们都瞧瞧呀,他就是这样收拾我哟。”她哇啦哇啦大叫。“大礼拜天的,我该当上教堂,他叫我在家里干活,还把我头发扯下来,把我的长袍也从背上扯开啦。”

裘德气急败坏,跑出屋子,拼命要把她往回拉。突然一下子,他一点气力都没了。她的丈夫恍然大悟,他们的关系已经完了,不论她还是他,再怎么样也无济于事了。他一动不动地站着,冷冷地看着她。他们两个人的生活都毁啦,他心里想着。他们的结合所以成立,原来是靠了一时冲动、片刻欢娱做基础而订下的永世长存的婚约,根本不具备万不可少的心心相印,相互体贴。而只要是心心相印,相互体贴,就能两情欢怡,终始不渝。

“你一定要像你爸爸虐待你妈,你爸爸的妹妹虐待她男人那样虐待我吗?”她问。“你们家男男女女,丈夫也好,老婆也好,都是一群怪物。”

裘德死死盯住她,眼光流露出惊愕。但是她并没往下说,继续转来转去,后来转得她自己也觉着累了。他离开了她呆的地方,茫无目的地转悠了一会儿,随后向马利格林走去。他要去找姑婆,而她是一天比一天衰弱了。

“姑婆——我爸爸真是虐待我妈吗?我姑姑真是虐待她丈夫吗?”裘德坐在火旁边,没头没脑地问。

她一年到头戴着过时的帽子,老眼昏花,从帽檐底下抬起来看。“哪个跟你说这个啦?”

“我听人说过,想从头到尾知道知道。”

“我猜你早晚会这样;可我估摸着还是你老婆起的这个头儿,她真是个糊涂虫,要提这事儿。其实也没什么值得知道的。你爸爸跟你妈在一块儿过不下去,就散啦。那会儿是打阿尔夫瑞顿庙会上回来,你还怀抱哪——就在棕房子旁边山上,两个人最后闹翻了,就彼此拜拜,各奔东西啦。以后没多久,你妈死啦——简单说吧,她投水死的。你爸爸就把你带到南维塞克斯去啦,以后压根儿没来过。”

裘德想起来,他父亲对北维塞克斯和裘德母亲的事总是守口如瓶,临死那天也一个字没提。

“你爸爸的妹妹也是那么回事儿。她丈夫惹火了她,她实在讨厌跟他一块儿过,就带了她的小丫头上伦敦啦。福来家的人生来不是成家的料;凡成过家的压根儿没过过好日子。咱们血里总有个什么东西,你要是压着他干,他可是决不买账;要是不压着,倒愿意顺条顺理地干呢。所以说,你本来该好好听我的话,别结婚,道理就在这儿。”

“爸爸妈妈在哪儿分的手呢——在栋房子旁边?你这么说的吧?”

“稍微往前点——大路就打那儿岔到芬司屋,还立着指路牌呢。以前那儿还立过绞架,跟咱们家历史可没关系。”

天色向晚,裘德在黄昏时分离开姑婆家,意思像是回家。可是刚走到开阔的丘陵地,他就阔步而k,直趋一个圆形大池塘。寒气渐甚,但并不凛冽,大些的星斗缓缓出现在上空,闪烁不定。裘德先一只脚踩在塘边冰上,然后又踩上一只脚:在他的身体的压力下,冰嘎巴嘎巴响起来,不过没把他吓住。他试着一步一步地往里走,到了塘中央,跟着冰响起了爆裂声。差不多到塘中间时候,他朝四处望了望,然后蹦起来一下,又听见了嘎巴嘎巴声。再蹦一下,爆裂声反而停了。裘德回到塘边,到了地上。

这大怪啦,他心里想。把他留下来又有什么用呢?他认为他还没有想自杀的人那种巍巍气度吧,所以温文尔雅的死神看不上他,认为他不配当子民,不肯召走他。

有没有比自己轻生还下一等的死法来结果自己,办法不必那么高尚,可又更适合自己这会儿落到的卑屈处境呢?他可以喝得醺醺大醉嘛,这个办法明摆着,他可忘啦。喝酒一向是沧于绝境的贫苦下贱人消愁解闷的老一套办法。他开始懂得了有些人干吗老是泡在小酒店里头。他朝北大踏步下山,到了一家不起眼的小酒店。进去坐下来之后,他瞧见墙上参孙和大利亚的画像,才认出来就是他跟阿拉贝拉恋爱头一个礼拜天晚上到过的地方。他痛饮了大概一个多钟头。

到了半夜,他晃晃悠悠往家走,沮丧感一点也没有了,头脑倒挺清醒的。他狂笑不已,琢磨着阿拉贝拉看到他这个新鲜样儿,该怎么对付他。进家时候,里头漆黑一片,他跌跌撞撞,好容易才摸着火柴,点起了蜡烛,这才看明白整猪经过收拾,猪油已经熬过,猪肉已经切片的明显痕迹,不过这些东西全拿开了。他的妻子在一个旧信封反面上写了一行字,用针别在壁炉的挡风帘上:

“到朋友家。不回来了。”

第二天他整天呆在家里,托人把猪身子送到阿尔夫瑞顿;然后把家里收拾干净,锁好门,把钥匙放在她万一回来能找得到的地方,就上阿尔夫瑞顿石作坊去了。

晚上他又有气无力地回到家里,可是没看到她。第二天、第三天也一样。后来她来了封信。

她直言无隐,承认她已经腻味他。他跟个老牛破车似的,她才不愿意过那样的日子。也看不出来他也好、她也好,以后能好到哪儿去。又接着说,他已经知道她父母考虑移居澳洲有一段时间了,这年头养猪是个穷生意。他们已经最后决定走了,她提出来跟他们一块儿走,要是他们肯的话。像她这样女人到那个地方要比守在死气沉沉的乡下机会总要多些。

裘德回信说他毫无异议,她只管走好啦。他认为,既然她想走,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对他们双方都有好处。他在装信的小包里,封进去卖猪的钱,还有他自己不多一点钱。

从那天起,他没再收到她的信,无非间接听到点消息,不过她父亲和全家并没立刻动身,还要等到把货同别的财物出清再说。裘德一听说邓恩家要拍卖,就把自己的一应家私装上一辆货车,送到她那儿,也就是前面提到过的那个小庄院,让她把那些东西跟别的一块儿卖掉,她爱卖什么就卖什么。

他随后搬到阿尔夫瑞顿的住处,看见一家铺子的窗子上有张小招贴,通告甩卖他岳父的家具。他注意出售的日期,那一天来了又过去了,裘德也没往那儿附近去。他也没看到因为拍卖,靠南边路上阿尔夫瑞顿镇外车马比平常真正多起来。又过了几天,他走进镇上一家旧货代理店,店堂后面放着品类繁多的大杂烩,什么汤锅、晾衣架、擀面杖、铜烛台、两面镜子等等,显而易见都是经过甩卖来的,这时他发现一张带框的相片,原来是他自己的尊容。

那张相片是特意请镇上一个人拍的,配上了有椭圆形鸟眼纹的槭木框子,他选在婚礼那天送给她,相片背面还留着“裘德赠给阿拉贝拉”的字样和日期。她准是把它扔到了她要拍卖的财物一块儿了。

“哦。”店老板说。虽然看着他瞧了瞧相片,又瞧了瞧一大堆别的东西,他却没有发觉他就是相片中人,并且向他解释说,“到马利格林那条路上,靠一边有个草房,把东西甩卖了,这玩意儿是搭着卖给我的。要是把相片取下来,镜框还是蛮有用的。你给一先令拿走好啦。”

他的妻子把他的照片和礼物也连着别的东西甩卖,是个不言而喻而又出乎自然的证据,说明了她对他绝情到了多么彻底的地步,而这正是少不了的了却一切的轻轻一击,好把他全部的眷念之情摧毁到家。他付了一先令,把相片带走,到了住处,就把相片带框子烧了。

两三天后,他听说阿拉贝拉和她的父母已经启程远行。事前,他带过口信给她,提出要郑重其事地给她送行,不过她表示她已经志在必走,就不必多此一举,反而好些。她这样说也许不无道理吧。在他们移居国外以后那个晚上,他一天的活已经干完,就离开住处,循着极熟悉的大路,在星光下漫步,向高地走去,那是他有生以来体验从未有过的极度欢娱之情的地方。这会儿高地仿佛又重归他的怀抱了。

他自己究竟怎么回事,他也弄不清了。在那条古道上,他好像还是个孩子,比起当年他站在山顶上做梦,胸中头一次燃烧着对基督堂和学问的热烈向往之情的时候,似乎连一天都没长大。“但是我现在是成年人了。”他说。“我有了妻子。不单是这样,我跟她闹别扭,觉着她可厌,还跟她打了架,最后一刀两断,我已经到了一个成熟得多的阶段啦。”

接着他想起来他这会儿站的地方,据姑婆说就是当年他父母仳离的地方。

再往前一点就到了最高处,犹记当年基督堂,或他以为是的那个城市,曾依稀可辨。挨着路边,一直稳稳竖着一块里程碑。裘德慢慢走到它旁边,碑上标的里数已经没法看清楚,只好拿手摸摸。他想起来有一回他在回家路上,一时兴起,自鸣得意地用锐利的新凿子在里程碑碑阴上錾下一行字。还是他当学徒头一个礼拜干的,当时他还没为一个跟他格格不入的女人而偏离自己努力的目标。他不知道字迹如今清楚不清楚,于是转到碑后,拨开了尊麻丛,借着一根火柴的亮光,他终于看清了老早以前自己何等热情奔放地錾下了:

到那边去

J.F.

重睹在蔓草和荨麻掩覆下、略无漫漶的那行字,他心中再次燃起往日的激情的火花。难道他就不想在善与恶交织中把自己的计划推向前进吗?——哪怕实实在在感受了世间丑恶,就不要力戒病态的愁苦吗?Beneagersetloetari——高高兴兴地做好事,这是他听说过的一位名叫斯宾诺沙的人的哲学,现在不也可以成为他自己的哲学吗①?

①斯文朋(183-1909),与哈代同时的英国诗人。

他要跟命里灾星斗下去,要把他原先的抱负付诸实现。

他走到稍远一点的地方,极目遥注东北方地平线。那儿空中果然有一团微弱的光晕,有一小缕淡淡的烟云,但是倘若不是虔诚的目光,那就不大能看到了。他觉得这样就够了。只要他学徒期一满,他必定前往基督堂。

他回到住处,心情好多了,做了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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