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六章 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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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达尔第太太,在南非待了二十年之后,忽然堕入爱的深渊了,幸而她爱上的是自己的东西,因为她的对象是窗前的那片景色,那片绿油油高原上面的幽静而清澈的春光。总算又看见英国了!比她梦寐以求的英国还要美。事实上这也是机缘凑巧,这对夫妇碰巧找到的这带南部高原,在晴朗日子的确可爱。好丽有她父亲的一双眼睛,很能够欣赏这里丘陵的起伏和石灰岩的光采,认为非常难得;对她说来,一个人从那条近似峡谷的小径走上去,然后一路漫步向桑克登堡或者安柏莱走去,仍旧是一种乐事,使她一点不想给法尔分享,因为法尔对自然的爱总杂有一点福尔赛天性,想从自然捞点好处,比如这里的草地情况适合不适合他那些马试腿等等。

她顺着那部福特汽车的性子,很平稳地开着回家,心里盘算着她使唤乔恩的第一件事,便是把他带到高原那边去,让他看看这个五月天空下面的景色。

她以一种没有被法尔耗尽的母爱,期待着自己这位异母兄弟。返国后不久,这对夫妇就去罗宾山住了三天,但是没有见到乔恩——那时他还在上学;她的记忆中的乔恩因此也和法尔的一样,是一个蹲在池边的金黄头发的小孩,身上涂了许多蓝条子、黄条子。

在罗宾山待的三天使人又兴奋,又感慨,又窘。她想到死去的乔里,想到法尔的求爱;二十年不见,父亲老了,他那种带有讽刺的温和派头使人觉得戚然,以好丽天生的那样心细如发,自然不难看出;尤其是和她的继母见面,使她仍旧隐隐约约记得这就是当年的那位“浅灰衣服的太太”,那时她还很小,爷爷还在,还有布斯小姐因为这位不速之客教她钢琴,非常生气——这一切,都弄得好丽心绪很乱,很苦恼,而她一直指望罗宾山的生活是非常平静的。不过好丽素来能够不露声色,所以表面上一切还是处得很好。

临别的时候,她父亲吻了她一下,敢说他的嘴唇那时有点儿抖。“亲爱的,”他说,“战争后的罗宾山并没有变吧,是不是?你要是能够把乔里带回来,就好了!我说,这些灵魂学玩意儿你受得了受不了?在我看,当这棵橡树死掉时,它就是死掉了。”

从她的热烈拥抱中,他大约觉察到自己有点泄露心事,所以立刻换了讽刺口吻。

“灵魂学——怪字眼,他们越是想法子证明,越是看出他们掌握了物质。”

“怎么讲?”好丽问。

“怎么!你看看他们那些显灵的照片。你一定要有点物质的东西,才能显出光影来,才能拍照。这哪里行,所以弄到后来,我们会把一切物质都叫做精神,或者一切精神都叫做物质——究竟怎样叫,我也不晓得。”

“可是你难道不相信灵魂存在吗,爸?”

乔里恩原在望着她,他脸上显出一种顽皮的神气,给她的印象很深。“啊,亲爱的,我很愿意从死里面捞到一点东西。我曾经探索过一阵。可是天哪!我发现凡是灵魂学能够解释的,没有不可以用精神感应、潜意识和尘世解脱来解释的。我真愿意能够相信灵魂存在。愿望是思想之母,但是产生不了证据。”

好丽当时在他的前额上重重吻了一下,同时感到这正证明乔里恩的物质全要变成精神的理论——他的前额碰上去就象没有东西似的。

但是那次短短的归宁给她印象最深的,是看见她继母一个人在看乔恩写来的一封信,她这样看她当时并没有为人觉察。她认为这是她见到的最美的形象。伊琳就好象迷在儿子的来信里,站在一扇窗子面前,光线落在她的脸上,落在秀发上;她的嘴唇动着,浮着微笑,深褐色的眼珠显出喜悦和生气,一只没有拿信的手按着自己胸口。好丽就象看见一幅神圣的母爱图画似的,悄悄走开了,深信乔恩一定很不错。

当好丽看见乔恩一手拎了一只皮包从车站上走出来时,她就证实了自己的预见。他有点象乔里,那个她早已遗失了的童年偶像,但是神情急切,而且不大拘束,眼珠的颜色深一点,头发的颜色鲜明一点——因为他没有戴帽子;整个说来是个很有意思的“小”弟弟!

他的试探性的客气使一向习于年轻人老脸皮厚一套的好丽,觉得有趣;他看见要由好丽开汽车回家,而不是由他来开,觉得不安。他要不要试一下?当然,战后他们在罗宾山还没有买过车子,他只开过一次,开到一个坡子上去,所以她还是不让他开为妙。他笑起来又温柔又动人,很有吸引力,不过这个字眼,她听说,现在已经完全过时了,汽车开到房子门口时,他掏出一封弄皱的信给她,她就在他洗脸时拆开一看——信很短,可是她父亲写时一定煞费踌躇。

亲爱的好丽:

你和法尔切记着乔恩并不知道家里的历史。他母亲和我觉得他现在年纪还小,这孩子很宝贝,是她的命。善体余意。

父字

就是这样几句话;可是想到芙蕾要下来,好丽重又感到不安和懊恨起来。

吃完了茶,她就执行向自己许下的诺言,带了乔恩去爬山。两个人坐在一处长满了荆棘和藜藿的废石灰矿边上,谈了很久。绿草坡上的望志草和地钱苔星星点点开着花,云雀在唱,矮树丛里的画眉鸟也在唱,不时看见一只向陆地飞来的海鸥在暗淡的天空里盘旋,颜色雪白,天上淡淡的月亮已经升起来。时而闻到一股幽香,就象有许多目不能见的小人在草地上奔跑,把青草的香气踩了出来似的。

乔恩本来沉默着,忽然说道:

“哎,这太美了!一点没有尘俗气息。海鸥飞翔,羊群的铃声——”

“‘海鸥飞翔,羊群的铃声!’你是个诗人,亲爱的!”

乔恩叹口气。

“唉,老天!不行呢!”

“试试看!我在你这样大时就试写过。”

“是吗?妈也说‘试试看’;不过我真不行。你写的有什么可以给我看看呢?”

“亲爱的,”好丽轻声说,“我已经结婚十九年了。我只在想结婚时才写诗的。”

“哦!”乔恩说,转过身去用手蒙着脸;她能看见的一边面颊有点儿红起来。难道他真如法尔说的,“中了花邪风”么?这样的早?可是这样只有更好,他对小芙蕾就不会去注意了,而且星期一他就要开始去种田了。她微微笑了。那个跟在耕犁后面的是彭斯呢,还仅仅是农民皮亚斯呢?现在任何一个年轻男子,和多数的年轻女子,好象都是诗人了;她在南非洲读了不少这类诗集,都是哈契司一本发兹书店进口的,从这些上面也可以看出;而且那些诗写得相当不错——很不错;比她当初写的好得多!不过话又说回来,诗歌其实是从她年轻的时期时新起来的——就和汽车一样。晚饭后,在矮客厅里用木柴生了个火,靠着火两人又谈上半天,好象除掉什么真正重要的事情外,也没有什么可以从乔恩嘴里了解的了。好丽把他的卧房查了两遍,看见什么都有了,就在门口和他分手,深信自己将会爱这个兄弟,而且法尔也会喜欢他。他很热情,可是并不噜苏;能够耐心听别人谈话,能够体贴,而且不大谈自己。他显然很爱父亲,而且崇拜自己的母亲。他喜欢骑马、划船、击剑,不喜欢球戏。他把扑蜡烛的蛾子救下来,不喜欢蜘蛛,但不去弄死它们,只用纸捻起来扔到门外。总之,他很和蔼可亲。好丽去睡觉时,心里想,如果有人伤了他的心,他一定会非常难受;可是又有谁会伤他的心呢?这一边乔恩还没有睡,正坐在窗子口就着烛光,用一支铅笔一张纸写他的第一首“真正的诗”,因为月光不亮,写字看不大见,只使夜色看上去有点浮动,就象用银子镂出来似的。这样一个夜里正好给芙蕾散步,留连夜色,并且向前走去——翻山越岭到远方。乔恩开阔的额头蹙成许多皱纹,在纸上写了又擦,擦了又写,把完成一件艺术作品的一切手续都做了;他的心情好比春风在含苞的花朵中间初试歌声那样。有些孩子虽然进了学校,但是由于在家里受的熏陶,对美的爱好却还未泯灭,乔恩就是这些(少数)孩子里面的一个。当然,他得把这种爱好藏起来,连图画教师都不给知道;可是爱好却保持着,保持得又严峻又纯洁。而他这首诗在他看来却和外面月夜恰恰相反,夜象长了翅膀,他的诗则象跛了脚。可是他仍旧要留着。不象样子,只是用来表现自己无法表现的心情,总比没有的好。他带点迷惘想着:“这首诗可不能给妈看了。”入睡之后,他睡得非常之甜,人完全被新奇的事情打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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