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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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作家帕特里克·怀特(PatrickWhite)的名字对于中国读者并不完全陌生,介绍他的文章、访问记已经发表过多次,他的几篇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暴风眼》已译成中文,陆续问世。

怀特是当代澳大利亚最负盛名的小说家,在英语国家中也是最优秀的作家之一。他于1912年在英国出生,半年后被带回到澳洲。他父亲是农场主,母亲也出身于农场主家庭。怀特十三岁时被送到英国受中学教育。当时,澳洲上层社会比较富有的家庭往往把自己的子弟送到英国上中学和大学。在怀特看来,这四年的中学生活犹如坐牢一般。中学毕业后,怀特回到父亲的农场做见习农场工人,为继承父业作准备。但怀特喜爱文学创作,在此期间他写了三部长篇小说,虽然出版商将他的习作全部退回,然而他的创作欲望并未就此熄灭。1932年他再次赴英,就读于剑桥大学现代语言系,广泛接触欧洲文学,休假期间他常到法国、德国旅行。他爱好文学,尤其热衷戏剧,他一度想做演员,只是在剧场经理告诉他只能让他干些杂活后,他才放弃了这一奢望。大学毕业后,他留在英国,决意做一名职业作家。1939年他发表了第一部小说《幸福谷》,两年后出版《生者与死者》。第二次大战的爆发中断了他刚刚开始的写作生涯。整个战争期间,他服务于英国皇家空军情报部门,负责在中东和北非检查军人的来往信件。

1948年,怀特回到澳洲。同年,他的第三部小说《姨母的故事》出版。这是他的得意之作,他本想会得到评论界的赞许,然而,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评论界对于他的这部小说反应冷淡,有些人甚至对这部书感到困惑不解。怀特一时心灰意做,和他的好友曼诺力在悉尼郊区自己的农场上干农活,养牲畜,似乎从此搁笔,隐姓埋名,与文学绝缘了。事实上,怀特雄心未死,他对澳洲文学界的现状不满,立志要“在我有生之年,以我力所能及的方式填补澳大利亚这块空自。”他抑制不住创作欲的冲动,也不甘心放弃自己的抱负,于1955年——在他沉默七年之后——推出了《人树》一书。这部小说的出版受到英、美、澳评论界的普遍的肯定,确立了怀特在澳洲文学界的地位。随着岁月的流逝,人们对《人树》的评价愈来愈高。可以说《人树》既是怀特的成名作,也是他的代表作。

《人树》叙述了斯坦·帕克一家从拓荒创业,生儿育女到最后斯坦去世的故事。斯坦和他的狗刚到达时,这里是被森林覆盖的一片荒地,但是,随着迁居来的人不断增加,垦荒的发展,荒芜之地变成了悉尼的郊区。斯坦和他的妻子艾米经历了水、火、旱灾的侵袭,度过他们的蜜月,也尝过貌合神离、同床异梦的滋味。他们的儿子雷自幼乖戾,成年后堕落为罪犯,最终死于枪战之中。女儿塞尔玛顺着社会的阶梯爬了上去,做了律师的妻子,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故事脉络清楚,表面上看去似乎也没有惊人的跌宕起伏。

《人树》显然不是以情节取胜的小说,事实上,怀特的小说从不以情节见长。那末,为什么《人材》会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呢?应该说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澳洲题材第一次成功地与现代派的表现手法结合起来。许多澳大利亚作家在怀特之前都写过丛林人、拓荒、水灾、森林大火这类传统题材,劳森描写丛林人的短篇小说更是脸炙人口。现实主义在澳洲文学中始终占据统治地位,因此写实的手法是澳洲文学的传统。怀特深受现代主义作家沃尔芙、乔伊斯的影响,在表现传统题材时采用了反传统的手法。同是写丛林人,怀特与劳森泅然不同。斯坦是拓荒的丛林人,但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丛林人。怀特没有着意表现丛林人特有的气质——爽朗、豁达、幽默、讲义气,斯坦在他的笔下是一个缄默不语、执著地探求生活真谛的孤独者。从这个意义上讲,斯坦并不是丛林人,他是一个生活在农村的现代人。怀特对水灾、旱灾、森林大火的写法与传统写法也完全不同,他把这些自然灾害与人们的精神世界的变化结合起来写。例如,格兰斯顿伯里的大火的场面不仅表现了丛林大火殃及屠户的富有的住宅的情景,更重要的是刻划大火中斯坦和艾米思想情感的变化,尤其重要的是斯坦在楼梯口抱着马德琳时感情的突变。怀特所要做的是“在平凡的背后发现不平凡”。他希冀在平凡的人物与情节的背后寻找出不平凡的东西——生活的真实意义。

怀特是将现代派写法引入澳洲文学的最有影响的作家。在这个问题上并不是没有争论的。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不断有评论家对此有所指摘,自然,也有评论家维护怀特,但无论如何,怀特作了大胆的尝试,突破了单一写法的格局,使澳洲文坛呈现出多色调、多流派的新局面。著名文诬家基尔南认为,如果不是怀特,澳洲文学不会出现目前这种生机勃勃的活跃气氛。

人物刻划得成功是《人树》饮誉海内外的第二个因素。怀特擅长描绘人物,尤其擅长人物的心理描写。主要人物斯坦和艾米各有特点:一个埋头农务,对现实生活并无过多要求,但在内心深处不断探索生存的意义,企求达到大彻大悟的境地;一个对于现实生活怀有种种幻想,不甘寂寞,虽然与斯坦生活在一起,但却不了解他的精神世界,最后导致了对斯坦的不贞。对于欧达乌德夫妇的诙谐写法透露出怀特的另一侧面:他特有的幽默感和对于世界上小人物的热爱。多尔·奎克莱依和她弟弟巴布则又属于另一范畴,姐弟二人相依为命,巴布虽则是天生的低能儿,但却独具慧眼,比常人更能悟出生命的意义。马德琳和塞尔玛是怀特难以忍受的市俗人物,难免受到他的鞭答,但作为书中的角色却都是活灵活现,举手投足,一言一笑无不透露出她们的鄙俗气。

《人树》继承了欧洲小说的传统,气势恢宏,浑然一气。小说的时间跨度大,大约有半个世纪,经历了斯坦一家三代。书中人物众多,主次人物加在一起,不下三、四十人。但安排得错落有致,结构严密。在写法上从斯坦只身一人垦荒开始,以后引人艾米,似乎世界上仅此二人,故意写得像《圣经》故事的开头。之后,荒原逐渐为良田所取代,昔日斯坦拓荒之地变成了大都市的郊区。难怪文评家认为《人树》具有史诗的气派。书名《人树》也值得口味。人类的历史犹如绵延不绝的树木,一代接续一代。书中多次提到的斯坦宅旁的蔷薇,从幼嫩的枝芽长成为粗壮的大树,也是具有象征意义的。

怀特对于文宇十分讲究,运用文字得心应手,同时又富于独创。怀特写作态度认真,对于自己的作品在完稿后一改再改,直到完全满意才交出去,其间还要经过两次“冷处理”。早期的怀特模仿意识流的写法,小说《生者与死者》即是最好的例证。怀特写《人树》时已经摆脱了直接的影响,在运用语言方面独创性大大加强。有时他的语言像诗,但又不像诗那样雕琢。有时他的句子违背语法规则,被他拦腰砍断。有时他的一个句子即成一段。所有这些都并非随心所欲,而是服务于他的创作意图。怀特十分注重对话的语言,不同阶层、不同性格、不同性别的人物遣词造句皆不一样,只要看一段对话即可大致推知讲话人的身份与性格。

小说末尾写了一段斯坦与布道者的谈话,斯坦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然后指着唾沫说:“这就是上帝。”文评家对此做了种种不同的解释,有的认为这是亵读上帝,是反宗教的,有的则认为这表明上帝无所不在,是宣扬宗教。甚至个别文评家说什么《人树》是一本宗教小说。其实,这些都是无稽之谈,了解怀特思想倾向的人应该知道,他相信上帝的存在,但他不笃信任何宗教,他既不反宗教,也从不宣扬宗教,《人树》也不例外。

怀特是一位多产作家,创作了十二部长篇小说,两部短篇小说集,六个剧本,一个电影剧本和一部自传。1973年,在他的长篇小说《暴风眼》出版的那年,他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表彰他用“史诗般的气概和刻画人物心理的叙述艺术,把一个新的大陆介绍到文学领域中来。”怀特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澳洲作家。他的获奖在澳洲引起强烈的反响,在世界上也声誉大振。他的小说被译为法、德、俄、日、西、捷克、波兰、瑞典、芬兰等多种文字,在美国、英国、法国、瑞典、意大利都有人专门研究他的著作。

为了传达原作的风貌,我们在翻译时竭力贴近原文,使读者在一定程度上仍能欣赏怀特的独具一格的用字遣词的方式。在极个别的情况下,读者可能需要稍费心思,但总的来说应该是顺畅无阻的。涉及地名、典故的地方,我们加了几条脚注。据传,两位苏联译者在翻译怀特著作的过程中相继得了神经衰弱症,垮了下来,由此可见怀特之难译。我们虽也经受了一些“磨难”,但幸亏身体还算健康,也还没有要垮的征候。

译者

1987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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