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纽约市 诺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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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斯

  八月的早晨,天气炎热沉闷,纽约市有如一个烤炉,空气凝滞,令人窒息,无数的汽车在第五大街上爬行,空气中浮动着刺鼻的汽油、柴油味。

  10点41分。

  路旁停着三辆斯卡德尔学校的校车,诺斯把一辆深蓝色的飞羚牌警车停在校车的后面,琢磨着布鲁德的报告。他把博物馆的平面图放在车盖上,平面图已经很破旧了,他在上面标出劫持者的位置,然后折起了图。

  “紧急救助队什么时候到?”诺斯问道。

  紧急救助队是纽约警察局的一支精良队伍,擅长与劫匪谈判,是特种武器和战术部队。诺斯是第四警区的警探,不属于这一片儿,不负责劫持人质的案件,诺斯想他们一定是人手不够了。

  巡逻警察丹布鲁德身躯肥胖,炎热几乎使他眩晕,但听到大都会博物馆台阶上的嘈杂声后,他马上精神了,听起来,情况变得越来越混乱。警察们正在忙着疏散游客。游客们慌作一团,挤成一堆,一会儿挤向卖热狗的,一会儿又挤向卖画的。虽然他能够听到有很多警车正从86大街朝这儿来,离这儿也只有一个街区远,当诺斯到达的时候,现场也只有两辆警车。

  “看你的了,”布鲁德说。

  “你是到场的第一位警官?有没有叫紧急救助队?”诺斯大声问道,打开后备箱。

  “中心没告诉你吗?”

  “告诉我什么?”诺斯翻出重重的防弹衣,穿上,系紧,衬衫已经被汗打透了。

  “天哪,”布鲁德不由得心一沉,“你就是紧急救助队啊。”

  “为什么?”

  “因为那家伙点名要你去。”

  诺斯用力关上后备箱,感到额头冒出了冷汗,有丝丝的凉意,他感到自己生活的城市很肮脏龌龊,不禁摇了摇头。

  “点名要我去?”

  “詹姆斯诺斯警探。他就这么一直叫着。你得罪了什么人吧?”

  诺斯很明白他的言下之意。“我是警察,”他说,“听着,给中央公园警察局打电话,叫他们抬抬他们的屁股,多派些人来封锁这一区域,”他命令道。“里边你锁上了吗?”

  布鲁德手指着还在往外挤的人群,“你开玩笑呢吧?里面有三千人,那家伙还劫持了一个孩子。他们说得半个小时才能疏散完毕。”

  诺斯看到救护员救出两个人,把他们送进了直升飞机,好避开城区的交通堵塞。一个人用布捂着脸,布已经被血浸透了,另一个人用T恤衫缠着手。那个孩子的情况并不十分清楚。

  “相信我吧,我也希望是别人。”诺斯伸手检查了一下他的枪。

  “中心下了命令:博物馆内禁止开枪。”

  诺斯愕然,“什么?”

  “有人给市长办公室打了电话,说博物馆办了这个三千年的展览,已经筹集了好大一笔募捐。接下来的话你能猜到的,里边任何一件展品都比进去的人值钱。

  诺斯没有做声,他检查了一下手枪,把手枪重新入套。他用的是21.45式格洛克枪,八环连发,用的是空心弹。警察都知道,实心弹射入目标后直线穿出;空心弹射入后,铅心鼓出,发生扩张或破裂炸开,能伤及周围的人,杀伤力惊人,无坚不摧。诺斯上好了枪。

  “我没见你干过。”诺斯并没有在意,“还有别的事吗?”

  “有,”布鲁德看着这座雄伟恢宏的石建筑,“我们找到了那个孩子的母亲。”

  “马修汉尼斯,”她说了一遍又一遍。“马修汉尼斯。”但是它也不过就是诺斯脑子里一堆名字中的一个。阿莫斯阿瑞里莫,路易斯罗萨里奥……路易斯,那个入室抢劫犯,他已经出来了吗?麦克尔弗朗西斯杜弗还在里面,他杀了两个人。他不可能出来。德妮?她长得好像德尼克拉马提内的妻子。德尼犯了盗窃罪,是他将她逮捕归案的……

  “你在听吗?”她绝望地喊着,“你在听我说话吗?”

  “是的,汉尼斯太太。”诺斯谎称道。

  “他有哮喘病,”她啜泣着说,双手抖个不停,泪流满面,脸上的妆也花了。她紧紧抓着虽然很旧但很干净的衣服,一看就知道这个女人很节省。

  跟着她的还有一个小姑娘,穿着一条土黄色的棉布裙,却不见父亲的踪影。

  “汉尼斯太太,”诺斯柔声问,“他是一个好孩子吗?”但她并没在听,她显得躁动不安。“汉尼斯太太,您的儿子,他叫什么?”

  “我跟你说了,马修,他叫马修。”

  “他多大了?”

  “11岁。”她的眼神四处游移。

  诺斯不得不碰碰她的胳膊好把她的注意力引过来,“汉尼斯太太,听我说好吗?看……看着我。”她看着他,诺斯感到有了信心,“我们会把你的儿子救出来的,但是我们需要你的帮助,好吗?”

  她点头表示明白。

  “你说他有哮喘病,他在吃药吗?”

  “他有一个吸入器,一个塑料吸入器。”

  “什么时候发作?会因恐惧发作吗?”

  “医用吸入器。”

  “他随身带着吗?”

  问题很简单,可是这位失魂落魄的母亲却答不上来。她浑身战栗,语无伦次,浅黄色的头发向后梳起,扎着一根发带。她不比诺斯大几岁,最多只有三十五六岁,鼻子两侧泛红,使她看上去与现实的年龄不相符。

  “他把它放进妈妈的钱包里了…”她的女儿回答,“他讨厌随身带着它,这使他看上去很傻。”

  诺斯看了一眼这位母亲,说:“你带着吗?”

  她在鼓鼓的钱包里翻来翻去,翻出一个蓝色的小玻璃瓶,递给诺斯,瓶上贴着商标:Albuterol(硫酸沙丁胺醇,一种治疗哮喘的特效药)。

  诺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小瓶,但这是个空瓶,已经过了使用期。诺斯笑了笑,心里有了底。小马修根本没得什么哮喘,他在跟他妈妈玩,至于原因嘛,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我一定把这个交给他。”

  天空布满积雨云,空气闷热,要下雨了,但是诺斯却还在不停地流汗。

  炎热能使得一个人恼怒、冲动、失去理智,甚至会影响一个人的思考能力。

  诺斯逆着人流进了博物馆,惊慌失措的游客还在涌向出口。诺斯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开大空调,希望那家伙能恢复理智;二是关闭空调,借助热气。热气会使他行动缓慢,易于抓获,却潜伏着不可预知的危险。

  “他在做什么?”诺斯靠近一名警察,蹲在一个售票亭后面。

  “在磨剑。”

  “天哪!”诺斯探出头想仔细看看,但是没什么好看的。他听到一种声音,好像是在用一块石头慢慢地磨剑。

  “他在哪儿?”

  那位警察指向旁边的一个展厅,“他不停地出入那里。另一旁有个出口。”

  诺斯查看了一下平面图。他感到非常沮丧——警察人数不够,馆内仍然有很多游客。他沮丧地卷起图,“人太多了。”

  在贝尔弗厅的另一端,一群困惑不解的游客从咖啡厅和美国展厅出来,一个警察正在疏导他们走下楼梯,从81街的出口出去。这儿没有设门,也没有护栏,游客可以自由进出,博物馆深以此为傲。

  那家伙要是改变了主意,去了另外一个地方,情势就会大为不同。

  他还在磨剑,一阵刺鼻的味道从偏厅飘来。“他就一直在磨剑?”

  “磨了十分钟了。博物馆的人说那是一柄特洛伊的剑,是真品。”

  诺斯认真地想了想,“在北方?”

  “古希腊。”

  噢!“很值钱吧?”

  布鲁德过来蹲在他旁边,“现在不值钱了。”

  诺斯心里盘算了一下出口,“他把那孩子怎么样了?”

  “我觉得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但是诺斯很清楚“相信我,他知道。”

  布鲁德等得不耐烦了,他紧握着对讲机,指尖都白了。“紧急救护队在干什么?我再叫一遍?”

  诺斯想了想。如果是其他情况,肯定要首先找紧急救护队。这座城市,一年要发生一百起劫持人质案。纽约警察局的紧急救护队,在90%的情况下都能成功地说服亡命徒、自杀者和疯子放弃他们的疯狂举动。他们装备上闪亮的“TalktoMe”的标志可不是徒有虚名的。

  “呼叫紧急救护队,”诺斯命令道。但他话音刚落,情况就有了变化。另一端的人群越过一位警察,涌进了展厅,就在诺斯最不希望他们在的地方,就要穿过人质被劫持的展厅。

  未及多想,他厉声喝道:“回去!”,朝人群冲了过去,大喊着“回去!”。眨眼之间,他就到了大厅的中央。游客们都被吓呆了,显得不知所措。诺斯不顾一切地挥手让他们回去。

  售票厅旁,布鲁德和他的同事不得已把人群导向楼梯,让他们尽快离开现场。

  “离开!”诺斯请求着他们。

  就在此时,一个女孩看到那家伙站了起来,就在几米外的“特别展览”展厅内,她大声叫喊起来。

  这家伙身高约五尺十英寸,重约一百四十磅,浅色短发,背对着人群,双臂溅满了暗红色的血。

  看起来他比诺斯小好几岁,大概二十五六岁。诺斯盘算着,这家伙看上去像是位运动员,动作一定很快,很敏捷。

  他本能地握紧了腰间的手枪,盘算出下一步怎么办。他已经落入危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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