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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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威尔著

  孙仲旭译

  不管有无价值,我还是想说说我对巴黎洗碗工生活的看法。想一想就会觉得奇怪,在一个现代化大都市里,会有成千上万人除了睡觉,全部时间竟然都待在地底下热腾腾的小房间里。我问的是这种生活为何要继续下去,有何目的,谁想让它继续下去和为什么。我并非只抱有反叛性和懒散的态度,而是想衡量一下洗碗工生活的社会意义。

  我认为首先应当说,洗碗工是当今世界的一种奴隶。这并不是要为他们鸣不平,因为他比很多体力工人还要强一点,然而他并不比可供买卖的人更自由。他的工作就是被奴役,也没有技术含量。他挣的钱只够糊口,惟一休假是在被炒掉时。他与婚姻无缘,要么他能结婚,可是他老婆也得干活。除非鸿运当头,否则他根本摆脱不了这种生活,除了进监狱。此时,在巴黎还有揣着大学学位的人刷盘子,每天干活十到十五个钟头。不能说他们懒,懒人当不了洗碗工,他们只是被一种日常生活所束缚,使得不可能思考。如果洗碗工当真思考,他们早就会成立工会,为争取更好待遇而罢淡绿细直纹短工。然而他们不思考,因为他们没有空闲时间可以思考,他们的生活让他们成了奴隶。

  问题在于,这种苦役为何要继续下去?人们有种思路,想当然认为一切工作之所以得干,都有个很好的目的。他们看到别人在干不舒服的活,说一句那种活得有人干,便自以为解决了问题。例如,挖煤辛苦,可是总得有人干——我们一定得有煤用。在下水道里干活并非乐事,可是总得有人在下水道里干活。对洗碗工的活也类似看待。肯定有人要去餐馆吃饭,所以别人就得一星期擦洗盘子八十个钟头。文明要如此运作,所以无可置疑。这一点值得考虑。

  对文明而言,洗碗工的工作真的必要吗?我们有种感觉它一定是“老实的”的工作,因为这种工作辛苦而且不好做,我们已经对体力工作形成一种迷信。我们看到一个人砍倒一棵树,确信他满足了一种社会需求,只因为他使用了自己的肌肉。我们却没想到也许他砍倒一棵漂亮的树,是想腾地方摆一座丑陋的雕塑。我相信洗碗工一事上也是如此。他汗流浃背地挣钱糊口,然而并不能因此说他干的是有用的活,也许只是提供了一种奢侈享受而已,而很经常的是,这种奢侈享受并非名实相符。

  我所说的名实不相符的奢侈享受可以举例说明,举一个在欧洲很少看到的极端例子吧:拿印度的人力车夫或者拉马车的矮种马来说,远东任何一个镇上,都有几百个人力车夫,全是肤色黝黑的可怜鬼,体重八英石,围着腰布。有的还生着病,有的上五十岁了。他们顶着太阳或者冒着雨一路小跑,一口气就是几英里,低着头拉车,灰白胡子上往下滴着汗水。走得太慢,乘客就会破口大骂。人力车夫一个月挣三四十卢比,拉上几年就咳得没完没了。拉车的矮种马又瘦又不中用,价钱便宜,因为只能干几年活了。它们的主人用鞭打来代替喂食。这种马干的活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鞭打加食物等于力气,通常是六成的鞭打和四成的食物。有时,马脖子一圈都有面积很大的溃疡,结果拉车时整天都是垫在新肉上。然而还是有可能让它们干活,只用狠狠抽打它们,让屁股上的疼超过脖子上的疼。过上几年,就连鞭子也不管用了,马就被卖了宰掉。这些都是不必要工作的例子,因为并非真正需要马车和人力车,它们之所以存在,全是因为东方人认为走路没派头。坐人力车或马车是奢侈享受,可是任何一个坐过这两样的人都知道,这是种很糟糕的奢侈享受,只提供了一点点方便,不可能抵消人或动物所受的痛苦。

  洗碗工与此类似。跟人力车夫或者拉马车的矮种马比起来,他称得上是国王,然而他跟前两者有相似性。他是酒店或餐馆的奴隶,他所服的苦役多少说来,是全然无用的。因为说到底,大酒店和高档餐馆到底有何真正必要之处?按说都是提供奢侈享受,然而实际上提供的,是对奢侈享受的廉价而且蹩脚的模仿。几乎没人喜欢住酒店。有的餐馆比别的好一点,然而不可能以同样花费在餐馆里吃到和私人家里同样好的一顿饭。无疑酒店和餐馆必得存在,可是没必要奴役几百个人。酒店和餐馆里的工作不是为了满足基本需要而确定下来的,而是由按说代表奢侈享受的假象而确定。依其字面意思,高档事实上意味着员工干活干得更多,客人花的钱更多。谁也没有获益,除了餐馆的老板,他很快就能让自己去多料桶浸泡,现维尔买幢别墅了。从根本上说,“高档”酒店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一百个人累得要死要活,好让两百个人花大价钱,得到的却不是他们真正想要的。如果酒店和餐馆不去搞那些无聊玩意儿,只用讲效率地把活干了,洗碗工有可能每天只用干六到八个钟头,而不是十到十五个钟头。

  假如我们都认为洗碗工干的活多少说来毫无用处,那么又要问了:为什么会有人想让他继续干下去?我现在试着从直接经济原因之外来探讨,并衡量一下在想到有人洗了一辈子盘子时,究竟为什么会让人感觉舒服。因为无疑,人们——那些养尊处优的人——想到这里确实感到舒服。马库斯·加图说过,奴隶不睡觉时就该干活。他干的活需不需要无所谓,可是他一定得干,因为干活本身是好的——至少对奴隶而言是这样。这种心理如今依然存在,而且它堆起了无用苦工的大山。

  我相信让无用工作永远存在的本能根本而言,只是害怕群氓。群氓(对他们的想法如此)是这样一种低等动物,让他们闲下来会带来危险,让他们忙得没时间思考才更安全些。如果有一位有钱人刚好心直口快,要是有人问他对于改进工作环境有何意见,他通常会这样说:

  “我们知道贫困不好过,事实上,既然我们离贫困这么远,我们很喜欢忧心忡忡地考虑它的不好过之处。但是别指望我们会为此做什么。我们同情你们下层阶屋里,虽然还级,就像我们同情一只长了癣的猫,可是我们会拼命抵,现在应该把制对你们的处境做任何改善。我们觉得你们像现在这样让人觉得更安全些。现状适合我们,我们不准备冒险让你们自由,每天多休息一个小时也不行。所以,亲爱的兄弟,因为显然你们必须得流汗,才能让我们有钱去意大利,那你们就流汗吧,而且永世不得翻身。”

  特别是那些具有才智和有修养的人,他们就持这种态度,在上百篇文章里,你都能读出这种意思。有修养的人很少一年收入不足四百镑,他们自然跟富人站到一起,因为他们觉得跟穷人有关的任何自由对他们自身的自由都构成了威胁。对那些受过教育的人来说,换个思路,他们预见到了否则会来的令人心悸的马克思式乌托邦,所以他们更愿意保持现状。他有可能不是很喜欢富人同侪,然而他觉得和穷人比起来,就算那些富人中最为粗俗者,对他的舒服感造成的威胁也要小一点,那些人跟他声气相投,所以他最终跟他们站在一起。就是因为害怕想像出来的危险性群氓,让几乎所有的才智之士都态度保守。

  对于群氓的恐惧是种迷信的恐惧,是基于这种想法,即在穷人和富人之间,有种神秘而且是根本性的区别,似乎是两个种族,如同黑人和白人,然而事实上,这种差别并不存在。富人群体和穷人群体完全是由收入而不是其他区别开来的,一个普通的百万富翁只是个穿了新套装的普通洗碗工而已。换换位子,猜猜看谁是法官,谁是小偷?任何一个跟穷人打成一片的人都很清楚这一点。然而问题出在那些具有才智和有修养的人身上,本来指望这些人思想开明,他们却从来不跟穷人打成一片。受过教育的人对贫困又了解多少呢?我手头有一本维庸的诗集,编者竟然觉得需要给“只能看看窗台上的面包”一句加注解,饥饿跟受过教育的人所经历的相距更远。出于此种无知,很自然就形成了对群氓怀有迷信性质的恐惧。受过教育的人想像有一大群人下人渴望能得到哪怕一天的自由,就会去洗劫他家,烧掉他的书,让他去干活——小心照看一台机器或者扫厕所。“采取任何措施,”他想,“任何不公正的措施都行,也别让群氓不受约束。”他没看到的是因为富人和穷人群体本无区别,就根本不存在让群氓不受约束这一问题了。群氓实际上现在就不受约束,而且——以富人形象出现——正利用自己的权力去建起通过厌烦来折磨人的巨型机器,比如“高档”酒店。

  总而言之,洗碗工是奴隶,而且是多余的奴隶,干的是乏味却基本上不需要的活。他之所以被拴在工作上,归根到底,是出于一种模模糊糊的感觉,即如果让他闲下来,就具有危险性。受过教育的人本来应该支持洗碗工,却默许人们这样做,因为他们对洗碗工一无所知,结果害怕他。我说的是洗碗工,因为我一直衡量的是他的情形。我所说的同样适用于其他无数种干活人。这些只是我自己对洗碗工生活中基本事实的认识,并未考虑直接的经济问题,无疑大都是老生常谈。我写出来,是想说明在酒店里干活会形成什么样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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